針對不久前媒體曝光全國牙防組無認證資格后,昨天,國家認監委正式對外公布了《口腔保健用品認證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集意見。根據該管理辦法規定,設立口腔保健用品認證機構應當具備從事口腔保健用品功效實驗室檢測和臨床驗證的技術能力,口腔保健用品將有統一認證標志。
認監委同衛生部制定認證規則
征求意見稿要求,口腔保健用品認證將采用統一的認證標準、技術規范、合格評定程序,標注統一的口腔保健用品認證標志。同時,從事口腔保健用品認證的人員也應當具備醫學專業及相關工作經歷,并按照《認證認可條例》及《認證及認證培訓、咨詢人員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取得執業注冊資格,方可從事相應的認證活動。口腔保健用品認證還將采用統一的認證標準、技術規范、合格評定程序,標注統一的口腔保健用品認證標志。國家認監委會同衛生部制定口腔保健用品認證規則。
“認證標志下應當標注認證機構名稱、機構標志和認證證書號。”在征求意見稿中還對認證標志基本圖案進行了規定。
要求產品廣告正確使用認證證書
國家認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獲得認證的口腔保健用品生產者還應當在廣告、產品介紹等宣傳材料中正確使用認證證書、認證標志和有關信息,不得進行夸大宣傳,誤導消費者。而認證機構受理委托人的認證委托,也應當依照口腔保健用品認證規則規定的認證模式和認證程序,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出認證結論。
而該辦法所稱口腔保健用品,是指以預防、控制口腔疾病和維護口腔健康為目的,供消費者個人使用或者在口腔醫學專業人員指導下使用的口腔用品。屬于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的口腔用品,不適用本辦法。(編輯: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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