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十一五”增速指標不能層層加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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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4日 08:51 中國消費網 | |||||||||
人民網北京4月13日訊記者報道:針對各地在制定“十一五”規劃時,確定的經濟增長速度目標普遍比中央《建議》提出的目標要求高1—2個百分點甚至更高的情況,國家發改委下發了《關于請各地區科學確定本地區“十一五”時期經濟發展速度的通知》,要求各地區發展改革委要引導各地市州、縣市科學合理地確定“十一五”規劃和年度計劃的增長速度目標,省級“十一五”規劃中的增長速度指標不得層層分解,避免層層加碼。
國家發改委在《通知》中要求,各地在制定“十一五”規劃的發展速度目標時,必須在指導思想上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關于“立足科學發展”的總體要求,必須符合“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指導原則。同時,要求各地要正確理解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內涵和要求。到2020年力爭實現國內生產總值比2000年翻兩番,人均國內生產總值達到3000美元,是就全國整體而言的,不是按各級行政區劃衡量的,并不是要求每個省區市、地市州、縣市甚至鄉鎮都要成為按人均地區生產總值3000美元衡量的“小康地區”。各地區不應根據本地區實現人均地區生產總值3000美元的要求來倒推“十一五”時期的經濟增長速度。 國家發改委在《通知》中還強調,不應把地區生產總值的排位或經濟增長速度的高低作為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惟一途徑,促進區域協調發展,不是單純地縮小區域之間、各層級行政區之間經濟總量的差距,而是要使不同地區的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務,享有大體相當的生活水平。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考慮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謀發展。要按照中央《建議》提出的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禁止開發的不同要求,明確哪些區域要承擔發展經濟、集聚人口的功能,哪些區域要承擔保護生態環境的功能。 不同區域 政績考核各有側重(新聞鏈接) 關于績效評價和政績考核機制,國家發改委在通知中要求,各地區在落實本地區的“十一五”規劃時,要強化對能源消耗、環境保護、耕地保有量和義務教育、公共衛生等公共服務和涉及公共利益等方面的績效評價。 要依據區域主體功能定位,確定績效評價和政績考核的重點: 對優化開發區域,要強化經濟結構優化、資源消耗、自主創新等的評價; 對重點開發區域,要綜合評價經濟增長、質量效益、工業化和城鎮化水平等; 對限制開發區域,要突出生態環境保護等的評價,弱化經濟增長、工業化和城鎮化水平的評價; 對禁止開發區域,主要評價生態環境保護。(編輯:李旭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