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首個孤兒救助綜合性制度出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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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4日 08:48 中國消費網 | |||||||||
■救助范圍擴展到城市農村散居孤兒 ■五年內地級市都將有兒童福利機構 人民網北京4月13日訊記者今天從民政部獲悉,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現有失去父母和事實上無人撫養的未成年人(以下簡稱孤兒)57.3萬。民政部日前會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
孤兒是社會上最弱小、最困難的群體,黨和政府歷來關心和重視孤殘兒童福利事業。我國的兒童福利對象包括孤殘兒童,但是據介紹,在實際工作中以往主要限于社會福利機構集中養育的孤兒和棄嬰。《意見》明確界定了新形勢下兒童福利保障的對象包括兩部分,一是失去父母的未成年人,不僅包括機構內集中養育的孤兒、棄嬰,同時也包括社會上的散居孤兒;二是事實上無人撫養的未成年人、流浪兒童、無人撫養的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等困境兒童救助范圍比過去大為擴展。 竇玉沛說,據不完全統計,生活在農村的孤兒有49.5萬人,占孤兒總數的86.3%,而傳統的兒童福利事業中,農村孤兒救助水平低,保障面小。這次出臺的《意見》,將城市福利機構集中供養的孤兒、棄嬰與農村散居孤兒統一納入孤兒保障的制度之中。 《意見》要求建立政府領導、民政牽頭、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孤兒救助保護工作機制。各相關部門應當按照有利于孤兒成長的原則,區別不同情況,采取寄養、收養、集中安置等形式做好孤兒工作。 民政、財政、發展改革、衛生、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司法、建設等部門的職責,《意見》作了進一步明確。例如,財政部門應當將孤兒救助所需資金納入城鄉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資金需求,統籌考慮,合理安排;發展改革部門應當統籌考慮兒童福利機構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建設。到2010年,基本達到每個地級市都擁有一所具有養護、醫療康復、教育能力的兒童福利機構;教育部門應當對處于義務教育階段的孤兒免收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并補助寄宿生生活費。 社會力量參與孤兒救助,在《意見》中得到鼓勵。《意見》要求共青團、婦聯等組織協助各級政府開展孤兒權益的保護工作,通過志愿者活動等多種形式為孤兒提供及時有效的服務。鼓勵民間組織、企業事業單位、公民和外資等社會力量支持參與兒童福利事業。 ●鏈 接 我國建立多種模式 救助艾滋病致孤兒童 我國已在重點地區初步建立了涵蓋省、市(地)、縣、鄉、村五級的縱向工作體系,橫向形成了收養、家庭寄養、小家庭養育和機構供養等多種艾滋病致孤兒童的安置模式,這方面的救助工作已取得效果。 2004年,民政部下發了通知,把對生活困難的艾滋病患者、患者家屬及患者遺孤的救助工作,列為城鄉社會救助工作的救助范圍。 各艾滋病高發省區的工作還很不平衡,一些地方艾滋病致孤兒童的底數不清,措施不力,尚未開展有效的工作。民政部今年還將與有關部門共同研究艾滋病致孤兒童救助安置的相關配套政策,同時還將繼續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艾滋病致孤兒童的救助安置工作。 (據新華社電) (編輯:李旭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