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質疑燃氣初裝費 廣東物價局稱正在研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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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2日 14:13 新華網 | |||||||||
新華網廣州4月12日電 (記者 吳俊 陳冀) 近段時間,關于燃氣初裝費的“存廢之爭”成為廣州市民的熱點話題。記者12日采訪了廣東省物價局,該局有關負責人明確表示“從未批復過此項收費,”至于是否取消該收費,目前“正在研究之中”。 記者了解到,盡管未獲批準,但目前廣東各地市都在收取燃氣初裝費。各地收費標準不一,大都在3000元左右,也有地方收費高達4000多元。如廣州市管道氣初裝費按穗價[19
廣東省物價局的有關負責人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明確表示:“省物價局從來沒有批過管道燃氣初裝費,而且初裝費也不屬于廣東省價格聽證目錄,各地收取的管道燃氣初裝費是各地自定的,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省物價局將予以清理整頓。”法律界人士指出,現在一些地方收取的管道燃氣初裝費屬于亂收費。 廣東省物價局的這位負責人同時表示,關于公共基礎設施收費問題的確存在一些不規范的地方,“現在是該給燃氣初裝費合理性打上問號了。”但出臺或取消相關收費政策都需要科學論證,目前對這筆費用該不該收,該收應如何收等問題都在調研之中。“但可以肯定的是,所有收費都將堅持依法行政的原則。” 記者又致電廣州市物價局多位人士,均未得到正面回應,均表示“以省物價局有關精神為準。” 記者從廣州市市政園林局了解到,該局已于近日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廣州市煤氣公司多年來收取的燃氣初裝費進行專項審計,預計10多天后向社會公開主要審計結果。據了解,廣州市從1987年開始收取燃氣初裝費,目前廣州居民有管道燃氣用戶70萬戶,經初步估算,廣州市煤氣公司10多年來已收取燃氣初裝費近14億元。 廣東省消委會消費指導部主任江列華認為,只要政府認定燃氣初裝費是違法的,不管多困難都應該退回。他還提出:燃氣初裝費交了那么多年,消費者交的錢都用到哪了?應該對消費者有一個交代。 記者就管道燃氣初裝費收費問題采訪了廣州市政協委員李偉成,他認為,在此項費用的收取過程中,不少費用是開發商“搭車”收取,擅自多收的。對于這種情況,政府應該起積極主動作用,追究開發商責任,要求退還。 廣東省人大代表朱列玉則認為,燃氣初裝費本來就不應該存在。因為發展商在計算房屋成本時已經把水電、煤氣等配套設施的安裝費用計算在內,不應該在房價外另行收取。朱列玉還認為,物價部門未批準,煤氣公司卻敢于收費,這是政府部門不作為的體現。 廣東省市物價部門近幾天來對燃氣初裝費的討論,在廣州市民當中產生了強烈反響,已經有市民表示暫時對此項收費“拒交”。廣州市民吳太太告訴記者,她剛買的樓盤還沒收樓,得知廣東省物價局從未批復過燃氣初裝費收費后,她決定現在先不交燃氣初裝費,“先拖著”。但也有市民擔心:“要是我不交燃氣初裝費,開發商不給我房子怎么辦?” 目前關于燃氣初裝費的討論仍在廣州激烈地進行著。據了解,燃氣初裝費收費在其他省市也存在。上海的收費標準是每戶730元,再加收100多元材料費;北京的做法是將管道燃氣鋪設費計入房價,不再向居民收取開通費。(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