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生活 > 正文
 

證據不足不能認定 “夏利得主”敗訴可口可樂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2日 10:31 中國消費網

  為了兌換自己的“豪華夏利車”大獎,家住北京大興區的李女士將可口可樂公司告上法庭,昨日,大興法院紅星法庭一審駁回李女士的訴求,認為其沒有證據證明所購飲料是可口可樂公司產品。

  李女士起訴稱,2005年6月,她在豐臺區一個小百貨商店買了一罐“可口可樂”,拉開拉環時,發現上面印有一個“發”字,同時飲料中有一張“特等獎兌獎卡片”,上書“獎
品豪華夏利車;兌獎辦法,中獎者持印有‘發’字拉環、中獎卡及本人身份證到各省市夏利車經銷處均可兌獎,本活動截止日期到2005年12月31日。”

  當李女士去兌獎時,卻遭到拒絕。于是她起訴到法院,要求

可口可樂公司為其“兌獎”。庭審中,可口可樂公司代理人表示,公司從來都沒有舉辦過夏利車促銷活動。按照我國法律規定,經營者不得從事最高獎金額超過5000元的有獎銷售形式。可口可樂公司作為一家全球性的大公司,不可能違反法律。另外,可口可樂公司也不可能違反衛生規定在液體里添加物品。他們認為,拉環上的“發”字和兌獎卡片有可能是偽造的。但雙方都認為沒有必要做鑒定。

  法院在審理中發現,李女士僅提供了一個拉環和卡片,未提供與拉環相配套的罐體,不能證明其購買的飲料是可口可樂公司生產的產品;她提供的兌獎卡片及所載明的內容來源不明,既不能證明是來自其購買的飲料中,也不能證明是可口可樂公司制作的兌獎卡片和舉辦的此次抽獎活動。所以對她所訴的事實,因證據不足不能認定。(編輯:盛秀華)


愛問(iAsk.com)


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