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近日發布公告,將對五個涉及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管理規定的政府規章(草案)舉行立法聽證會。這是北京市第一次為制定政府令而舉行聽證會,而在安全管理領域一次性為五項政府令舉行立法聽證會,在全國也是首次。(昨日《新京報》)
北京市政府的做法反映了一種趨勢,就是聽證會將會越來越多,其涉及的內容也會更廣泛。大而言之,在立法與公共政策的制定過程中,征詢民意變得更加重要。事實上,政
府通過聽證會或類似方式,交待政策意圖,了解公眾偏好,尋求民意支持,吸納有序參與,這在民主政治與公共管理中是常規做法。我們現在努力將其發展完善,非常必要。
之所以必要,是因為我國的政府與公眾的關系正在經歷深刻的轉型。過去在單位制條件下,單位的行政集權系統是“全能”的,它收集“群眾意見”,也貫徹執行政策。如今,人們還在“單位”工作,但是越來越多的問題成了公眾問題。
于是有一個難題,政府如何面對極大數量的公眾而決策呢?那就是必須找到合適的中介,重新建立政府與公眾的關系。我們近年來看到的許多決策聽證、開門立法等,都是建立這種“新關系”的進步表現。從遠景來看,這種新關系是積極互動的,它促使政府部門更新觀念與改變作風,同時引導公眾關心公共事務與社區管理,形成公共領域中的公民表達和公民行動。
為了達致這樣的愿景,我們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創新,同時要很有耐心地對制度建設的種種細節做多方面的討論。
就北京市準備召開的地方立法聽證會來說,有三個方面不妨再多一些探討。
首先,聽證會要為參與者預留充分的準備時間。組織機構于4月10日宣布4月17-19日召開聽證會,要求于4月12日前報名,這個時間安排有些倉促。
聽證會的參加者就大類來說無非三種:主管部門、利益相關行業以及一般市民。主管部門當然早有準備,但是留給別人的時間少了。建議適當延長報名時間,比如至少一個星期。
同時,信息傳播要到位。
這是公共事件和公共信息,要講究怎樣讓公眾知曉的方法與途徑。這不僅包括開會報名的消息,而且包括要討論的內容等實質性的信息。讓人有充分準備,聽證會質量才會更高。
其次,建議聽證會提前提煉討論的主題,使之更有效率。北京市要聽證的幾項政府令,涉及的其實是相對簡單的管制措施。超市里收銀通道應該間隔多寬?餐館里人均使用面積應該多大?按理說,這里只需要從安全標準出發定管制措施就行。之所以需要而且應該討論,是因為安全管制措施會對經營投資、價格、服務與消費方式帶來影響。但如果要討論“應該”間隔多少米,可能會產生無數的瑣細意見不能統一。
其實“應該”聽取的意見是,以超市問題為例,在不改變現有格局的情況下,業者有沒有其他疏散人群的安全措施?如果必須減少收銀臺,公眾是否愿意接受代價,例如平均排隊時間延長,但是更有安全保障?主管部門和媒體要引導這樣一種“交換”式的討論與思維,使公共決策成為每個人都需要思考的個人決策。
再次,建議今后的一些聽證會也不完全是政府部門組織,可考慮讓人大的專門機構來組織。主管機構既是決策機關,又是執行部門,又是“民主論壇”,一身三任,效果其實不好。公共討論和公共決策,最好由人大組織專門的委員會來進行,主管部門則全心全意于日常執行和管理的工作。在目前的體制格局下,暫時還不是這樣。但是要真正組織有效而有序的公眾討論,我們必須朝這個方向努力。(編輯: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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