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奧運期間 市民有望休假公交免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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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1日 07:18 中國消費網(wǎng) | |||||||||
第29屆奧運會期間,市民有望休假,公共交通也可能免費服務。 昨天,在市“2008”環(huán)境建設指揮部召開的奧運立法協(xié)調組成立暨奧運立法工作動員部署大會上,副市長吉林就奧運立法的必要性向與會的政府各部門做出了解釋和要求。他指出,奧運會舉辦時,對一些問題束手無策就要追究主管部門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據(jù)奧運立法協(xié)調組介紹,過去舉辦大型活動時,政府一般采取行政命令對社會各方面進行管理,但在2008年第29屆奧運會期間,城市的管理和執(zhí)法需要有法可依,要讓奧運期間來北京的人知道,在這里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同時也要讓執(zhí)法人員明確自己的執(zhí)法范圍,使執(zhí)法人員在遇到各種事情的時候能夠及時、有效地處理。 此次立法過程主要包括兩個方面:首先,對奧運期間的社會各方面問題,進行規(guī)范限制。例如奧運會休假、比賽時期公共交通的免費服務、外地進京車輛控制、小廣告所附的電話呼叫限制等;其次,奧運立法將填補目前北京在城市運行中的法律空白,使各部門解決問題時不再無法可依。 據(jù)了解,此次奧運立法主要依靠地方立法,既有臨時性的立法,也有長項立法,但不是要制定一部法典式的“奧運法”,而是指與籌辦和舉辦奧運會以及為奧運會提供支持、保障和服務等方面工作有關的各種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總和。吉林在會上強調,各部門要身臨其境想問題,設想一些情況,發(fā)現(xiàn)缺位。 目前,奧運立法主要是由北京奧組委各部門向政府各部門提出需求,再由有關部門深入研究,充分論證,最終形成一批具有可操作性法規(guī)或管理辦法。在昨天第一批奧運立法需求研究任務單中共涉及27個部門76項內容。(編輯:譚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