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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藥品回收機制擬建立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0日 14:36 華夏時報

  藥監局表示:企業承擔過期藥品回收是一個很好的嘗試

  本報記者丁華艷報道 昨天廣州白云和黃中藥有限公司總經理李楚源在京透露,市民從即日起可以到北京金象大藥房、北京百姓安康大藥房等藥店以過期藥免費換新藥。

  昨天,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場司處長金國英在“關注百姓用藥安全、建立家庭
過期藥品揮手機制”的會議上表示,國家藥監局將出臺部門法規和政策,以規范家庭過期藥品的回收,保障老百姓用藥安全。

  金國英表示,他們正在醞釀出臺一個關于建立家庭個人失效、過期藥品回收機制的部門法規和政策,將詳細規定什么樣的企業或部門承擔過期藥品回收工作、藥監部門所應承擔的責任等,以規范家庭過期藥品的回收,保障老百姓用藥安全。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副局長任德權表示,企業承擔過期藥品回收是一個很好的嘗試,但因為法律規定空白和企業的售后服務意識、經濟實力不同等原因,企業是否能夠成為藥品回收主體還有待研究。

  李楚源分析說,目前沒有相關法律規范公民處理家庭過期藥品的行為。《藥品管理法》只是規定了生產、經營、使用藥品的單位不得使用過期藥,對家庭過期藥的處置,在法律上還是“空白”。這樣一來,藥店、廠家、政府藥監部門都有了拒絕回收過期藥品的理由。

  “回收過期藥品,應該屬于企業的售后服務。”李楚源說。目前沒有相關法律規范公民處理家庭過期藥品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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