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建設費續征須先聽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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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0日 13:57 大洋網-廣州日報 | |||||||||
根據《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規定,政府制定或調整“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和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時,應該舉行價格聽證會。因此機場建設費明年續征必須先聽證。 一航空公司人士告訴本報記者,“航空公司、機場雙方正在博弈,明年即使取消了機場建設費,也可能改換為另外一種方式予以征收,比如稅費的方式。”
本報訊 (記者王飛)“機場建設費2005年年底到期,續征至今年年底”的消息經過本報等國內媒體率先曝光后,利益相關方迅速展開行動,透過媒體向公眾及主管部門施壓,似乎希望冀此來保證明年能繼續征收機場建設費。 消息曝光后,西部機場都沒開口,國內個別大型機場便呼吁不能取消機場建設費,原因是,“機場建設費是西部等偏僻機場的主要收入來源。”而民航總局也宣布,“財政部的通知只能說明續征期限是2006年年底,至于2007年是否征收,將以何種形式征收,目前尚無定論。媒體的說法全是單方面的猜測。” 對此,某民航專家告訴記者,“按照財政部的公文,媒體及公眾有權要求民航2007年必須停止征收機場建設費,如果民航明年仍繼續征收,就必須舉行聽證,而且還要向公眾解釋清楚‘為什么征收’。” 取消無望可能“改頭換面” 記者從消息渠道獲悉,民航總局就機場建設費的收取問題此前已向機場、航空公司等征求過意見,但由于各方分歧很大,最終并沒有形成一致意見。這也可能是原本于去年就執行到期的機場建設費延續到今年年底的主要原因。 但航空業對于明年取消機場建設費似乎信心不大,一航空公司人士告訴本報記者,“從我現在所了解的情況來看,航空公司、機場正在博弈,明年即使取消了機場建設費,也可能改換為另外一種方式予以征收,比如稅費的方式。” 業內專家分析認為,在兩會期間就曾遭人大代表多次質疑的機場建設費之所以能夠“屹立不倒”,說明我國如果不能從立法層面來反擊“壟斷勢力”,就很難消除這種“行政壟斷”下的產物,即使迫于公眾壓力,機場建設費被迫取消了,但披著各色外衣的“機場建設費”仍然隨時都會再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