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北京荷塘月舍小區物業向中關村一小天秀分校遞交了小區21名入學適齡兒童名單。可是他們卻得到這樣的答復:學校今年不再新招荷塘月舍小區的孩子,荷塘月舍不在學校招生范圍內。
4月3日晚上,家長們開會共商對策,意見直指小區投資商北京清華同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業主的21名孩子被擋名校外
業主們告訴記者,當初清華同方的廣告中一再宣傳,只要購買荷塘月舍的房子,業主的孩子就可以到中關村一小天秀分校讀書。業主們也都知道清華同方與中關村一小屬于“共建”關系。“現在學校卻說荷塘月舍不在中關村一小天秀分校招生范圍內,這不是愚弄我們?”
小區業主徐先生向記者出示了2004年3月28日他與小區開發商北京海開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的補充協議中寫明:“買受人的直系子女可進中關村一小天秀分校就學,具體事宜按中關村一小天秀分校的相關規定辦理。”
據了解,該小區只有四五名業主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中有這一條款,大部分業主則只是聽信廣告宣傳,并未在購房合同中就這一點做出明確規定。
■投資商:這事得找開發商
事實上,早在2004年,就有荷塘月舍的業主就子女究竟能不能上中關村一小與小區的投資商進行過較量。
清華同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王經理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清華同方只是小區的投資商,北京海開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才是小區的開發商。“這事業主應該找海開,清華同方不清楚。”
但在北京清華同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第一小學在2004年6月23日簽訂的《共建協議書》中則明確寫著:“為解決我單位職工子女入學的困難……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甲方在教學條件允許及年度招生計劃無特殊原因的情況下,每年接受乙方輸送的共建生”。
這就意味著,中關村第一小學天秀部只負責招收清華同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職工子女,而沒有責任負責解決荷塘月舍業主子女的上學問題。
這一點,也得到了一些業主的證實。2004年就有業主在網上發帖:“清華同方只解決清華內部業主孩子入中關村一小的問題。換句話說,非清華的和今年以后的適齡兒童,一律上不了中關村一小!”
■學校:前兩年招生是因為有教室
據了解,在前年和去年,除了“職工子女”,荷塘月舍業主的子女也都可以入讀中關村一小天秀分校。有業主猜測,學校今年不再招收業主子女,可能是小區投資方與小學校的“合作”出了問題。
中關村一小天秀分校一名老師告訴記者,荷塘月舍并不在該校招生范圍內。前兩年學校有教室,所以招收了荷塘月舍業主的子女;但今年學校教室緊張,所以不再招荷塘月舍業主的子女。記者從海淀教委核實,荷塘月舍里的孩子,確實不屬于中關村一小天秀分校招生范圍內。
■開發商:將與投資商協調部分業主子女入學問題
據業主介紹,前天下午,海開公司相關負責人與小區業主舉行了會議,會上海開公司表示,如果業主的購房合同中有關于小孩上學問題的附加條款,公司會與小區投資方進行協調。如果購房合同中沒有這一條款,公司難以負責。
前天和昨天,記者多次電話聯系北京海開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但始終未有相關負責人出面表態。(編輯:盛秀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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