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宣布,環保總局對包括長江、黃河在內的各大水域總投資4500億的化工石化項目進行的環境風險排查的中期結果顯示,我國各大水域化工石化行業存在四大環境安全問題。為降低環境風險,國家環保總局一季度已經停止審批和暫緩審批了各類建設項目44個,投資金額1494.71億元。
■環保總局直接排查20個項目
為吸取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教訓,消除化工石化行業環境風險隱患突出的問題,環保總局從2月7日組織全國環保部門對2003年9月1日《環境影響評價法》實施以后批準的、位于環境敏感區附近總投資4500億元的127個化工石化類建設項目進行了風險排查。127個項目中有20個由環保總局直接排查,另外107個委托地方環保部門排查,結果將于5月20日前公布。據統計,國家環保總局排查的20個項目總投資605.7億元,排查后新增加了環境安全投資16.18億元,截至目前,已落實新增環境安全投資5.89億元。
潘岳介紹,環保總局之所以選出20個大項目直接排查,主要是由于它們所處位置非常敏感,存在重大環境隱患。其中涉及長江水系的有11個,涉及黃河水系的1個,位于大連灣的2個,位于大窯灣、膠州灣、杭州灣的各1個,位于南海岸邊的1個。這些項目既有新建項目,又有擴建項目;既有煉油、乙烯等重大石化項目,又有甲醇、聚碳酸酯等熱門化工項目,在建設類型、產品結構、生產工藝上相當程度地代表了我國新一輪經濟增長的特征。
■一季度停止審批與暫緩審批項目44個
去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后,全國已發生與水相關的環境污染事故76起,超過2005年的總和。據潘岳介紹,為保障公眾安全,環保總局在今年一季度就因選址敏感等原因,決定停止審批與暫緩審批各類建設項目44個,投資金額1494.71億元。其中,僅因不符合3月18日開始實施的《環評公眾參與辦法》中相關要求而被退回的項目就有16個,主要以化工、火電、煤炭為主,投資金額達399.91億元。
潘岳表示,環保總局將負責督辦直接排查的20個項目的環境風險隱患的整改,其余107個建設項目的整改由各省級環保部門負責督辦。
■須使環保從事后補救走向事前預防
潘岳還介紹,《環評法》中雖然提出了規劃環評的原則,但并未說明實施方法與操作細則。因此推行規劃環評就必須克服體制性障礙。目前,規劃與項目的審批機制錯位,一些重大規劃由地方政府審批,而規劃中的項目卻由國家部門審批、核準,宏觀規劃和微觀項目在審批機制上倒掛,使得規劃環評具有的優化生產力布局、指導項目環評的作用難以充分發揮。
潘岳表示,環保總局已對環境風險排查中所發現的問題提出了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研究整改三種不同要求。但他同時指出,政府部門的排查只能是“一時之功”,化工石化行業布局性的環境風險一旦形成,由于搬遷的各種成本太大,只能采取一些被動的補救措施。要想維持江河湖海水域環境的長期安全,防范布局性環境風險,首要之舉就是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力度對今后新上的各類大項目推行規劃環評,使環境保護提前介入宏觀決策,從消極被動變為積極主動,從事后補救走向事前預防,同時,對區域和化工石化行業的有關規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而對過去數十年中因產業布局不合理而造成的環境風險隱患,只能盡最大努力加強安全防范措施,通過調整產業結構逐步予以解決。
各大水域化工行業存在四大環境安全問題
潘岳介紹,首先是布局不合理的“先天性”環境風險隱患突出。一些化工石化區和大型企業布設在城市水源上游或緊鄰居民集中區,對社會生產和群眾生活安全構成威脅。
其次,布局不合理的“后天性”環境風險問題還在發展。一些地方不顧資源環境條件,爭相加速新建、擴建化工石化區,個別地方重要江河沿岸密布著大大小小的化工石化區和危險化學品碼頭、港區。
再次,規劃間不銜接而造成環境責任不清晰。由于各類規劃未能統籌銜接,使得部分化工石化園區、企業與居民區交錯布置,普遍缺乏統一的區域性環境風險應急預案、監測體系和風險防范措施。
最后,環境風險意識淡薄與防范制度不健全。(編輯:盛秀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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