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市發改委首次確認 緩解高峰用電壓力 低谷電價0.2元/度
本報記者 賈運華 楊超 報道 市發改委日前首次確認生活用電擬分時計價,據了解,北京部分電采暖居民已享受到了低谷電價,價格比統一電價低0.28元/度。
日前,市發改委價格管理處處長張遠明確表示,居民分時電價正在研究中,并將考慮
在一定范圍內推行。昨天,北京市電力公司負責人介紹,目前南池子、東四等一些地區的電采暖住戶已實施了低谷電價,即0.2元/度。據了解,電力公司去年為這些居民家安裝了分段計量的電表,該電表可自動切換時段,實現不同時段的計量。電采暖居民要享受低谷電價須在規定的時間段內,低谷電價的時段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每晚10點到第二天早上6點。除此之外的時間,電采暖居民就不能享受低谷電價了。電采暖居民要想享受到低谷電價需向電力公司提出申請。
據了解,上海居民分時段電價的標準確定為,平時段6點到22點為0.61元/度,谷時段22點到次日6點為0.3元/度。業內人士算了一筆賬,安裝分時電表的一般居民家庭,若峰谷時段用電占20%,如每月用電量為200度,那么每月可節省電費12.4元,年節省電費148.8元;如每戶月平均用電量為60度,月節省電費為3.72元,年節省電費44.74元。
市電力部門有關人士還表示,分時電價不僅可鼓勵居民使用清潔能源,減少電費支出,促進家電制造業發展和電力消費,而且晚上錯峰用電,可把白天的用電負荷轉移到晚上,從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用電高峰時的電力緊缺矛盾。
華夏追訪
專家:分時電價對居民影響不大
“居民生活用電是剛性的,該做飯的時候做飯。”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主任王仲穎認為,分時段用電對居民生活影響不大。而分時段電價是好事,能更有效地利用電力資源,緩解高峰用電壓力。但是,分時段電價對企業生產的影響要遠遠大于對居民生活的影響,特別是對于非連續生產的企業,可以盡量選擇夜間生產降低成本。
市電力公司負責人透露,居民用電量在北京所占比重不大,去年在北京的電力銷售中居民用電只占到了18.58%。
新聞背景
去年實行避峰用電措施
市電力公司負責人透露,本市去年用電最大負荷達到了1065萬千瓦時,創歷史新高。去年入夏之初,電力公司曾預計2005年的電力缺口會達到100萬千瓦,因此在夏季用電高峰期實行了避峰、錯峰用電措施,例如規定空調最低開到26度,安排5000多家連續生產的工業企業輪流周休,從7月中旬到8月中旬,一部分企業要分批放假一周等。
工業用電峰谷時段調整
去年5月,市發改委調整工業用電峰谷分時電價時段。按照電價時段與實際負荷相一致的原則,將峰谷電價時段調整為:峰段8小時(10:00-15:00;18:00-21:00),平段8小時(7:00-10:00;15:00-18:00;21:00-23:00),谷段8小時(23:00-7:00)。
夏季實行尖峰電價。每年夏季7至9月每天用電高峰11點-13點、20點-21點3個小時,對變壓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業用戶和變壓器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非普工業用戶、商業用戶實施尖峰電價,即在峰段電價基礎上上浮10%。
擴大峰谷電價實施范圍,除居民、地鐵、無軌電車、農業排灌外的所有用戶,均執行峰谷電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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