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甘肅省委、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意見》要求,我省將在省、市、縣三級公立醫療機構設立扶貧濟困病房。在剛剛結束的甘肅省農村衛生工作會議上,會議代表就扶貧濟困病房實施辦法進行了審定通過。
8家醫院進行試點
根據省衛生廳的安排,我省將首先在在省人民醫院、省中醫院、蘭州大學第一、第二醫院、省腫瘤醫院、省婦幼保健醫院、中醫學院附屬醫院、省干部醫療保健院8家醫院進行扶貧濟困病房。根據要求,扶貧濟困病房床位數不得低于核定床位數的10%。在保證數量的同時,扶危濟困病房設置必須確保醫療服務質量,保證優待對象享受基本醫療服務。
優待對象為城鄉特困群眾
省衛生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扶危濟困病房(床)優待對象為城市低收入人群和農村特困人口。其中城市低收入人群是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中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農村特困人口是指農村五保戶和特困戶人員。據估算,扶困病房在全省普及后,超過百萬的貧困人口將得到實惠。
實施辦法要求,城市低收入人群和農村特困人群中基本醫療無保障人員應向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提出申請,報縣區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核準登記后,由省衛生行政部門簽發《扶貧濟困醫療優待證》。這位負責人強調,只有持有《扶貧濟困優待證》的人員才可到享受到扶危濟困病房相關優待。
四個方面就診全面優惠
據了解,實施辦法要求接診醫院必須對持證人做到多方面的優待,其一,免收掛號費(不含專家門診掛號費),醫療機構不得開大處方、多項重復檢查;其次,患者用藥執行城市職工醫保用藥目錄,目錄外用藥必須征得患者同意;第三,出入院診斷符合率不得低于85%;第四,患者總醫療費用(含住院和門診發生的所有費用)減免15%。
扶困病房將在全省推廣
據悉,按照《意見》要求,蘭州市應與省級醫療機構同步開展試點工作。各市、州政府應參照本指導意見,結合當地實際指定本轄區內醫療機構設置扶貧濟困病房的相應規定,并參照省級醫院提高床位補貼的辦法,加大對醫療機構的扶持力度,保證各醫療機構扶貧濟困病房正常運轉。試點醫院設置扶貧濟困病房所需經費及因扶貧濟困病房所減少的收入,從財政2006年起提高的醫院床位補助費中補償。(編輯:譚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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