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協議成了霸王條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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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03日 17:54 西安新聞網-西安晚報 | |||||||||
因為要給孩子增強免疫力,醫生決定給孩子注射免疫球蛋白。注射前,醫生以球蛋白屬于血液制品,存在傳染疾病風險之由要求孩子家長簽署一份一切后果自負的治療同意書。一旦簽字就意味著萬一孩子因注射該球蛋白感染傳染病不得追究醫院責任,孩子家長楊某也覺得這份協議是霸王條款,但要給孩子治病要緊,無奈的楊某也只有硬著頭皮在協議上簽字。
注射協議太霸道 3月29日,孩子小楊因支原體感染染上肺炎住進我市省級醫院兒科,因為孩子高燒不退,其主治醫生建議家長給孩子注射免疫球蛋白來增強孩子的免疫力。在下了處方之后,醫生給孩子父親楊某拿來一份治療同意書要求他簽字,同時告訴他說,因為免疫球蛋白屬于血液制品,有傳染艾滋病、乙肝和梅毒等傳染病的可能,萬一染病醫院概不負責。因為覺得這份協議太不負責任,一氣之下的楊某將協議撕了個粉碎,醫生見狀又勸楊某說,這就是履行個醫療程序,事實上打球蛋白感染傳染病的幾率非常小,孩子根本就不可能感染病。因為要給孩子治病要緊,無奈之下的楊某只有在協議上簽了字,但他的心理依然是沉甸甸的,按照醫院協議上所寫,萬一有事也跟醫院沒有關系。生氣的楊某對記者說:“藥是醫生讓打的,后果卻讓家長來自負,這樣的協議太霸道,但是患者和家長又有什么辦法?” 手術風險患者擔 不僅僅是輸免疫球蛋白,幾乎所有住院手術的重病患者和家屬都曾經在輸血和手術前簽訂過同意書(協議),否則醫院不會手術、輸血和用藥。據市一醫院的副院長劉某講,無論是術前、輸血前、輸血液制品都要與患者簽訂同意書,這本是醫院常規做法。拿手術來說,任何手術都是有風險的,之所以要簽訂術前同意書,對于那些重癥患者來說,不手術就會死,但是醫院卻不能保證做了手術患者就一定能活,如果每一臺手術的風險都讓醫生和醫院來承擔的話,誰還愿意做手術?另外,根據衛生部2000年出臺的《臨床輸血技術規范》要求,輸血前醫生向患者及家屬說明輸血會傳染疾病的可能性,征得同意并在同意書上簽字才能輸血。以劉院長的話說,簽訂同意書其實就是提前告知患者及家屬,無論是手術還是輸血、血制品都是有風險的。 出了事故自倒霉 根據同意書的內容,只要簽了字,萬一出事患者就只能自認倒霉。手術本身就存在風險,醫生沒有回天之術,也是很難做到讓每一個患者起死回生,但是因為醫生失職造成的醫療事故也能因為患者簽訂了一紙同意書就后果自負嗎?更何況一紙同意書就能讓這些帶病血液、血制品肆意傳播,醫院就沒有責任了?患者在協議書簽字真的就能讓醫院免責嗎?對此,市醫療主管部門一位工作人員說,醫院和患者及家屬簽訂的同意書其實是一種程序,并不是生死狀,如果真的是因為輸血、輸血制品引起疾病傳染,即使簽訂了同意書,醫院和相關部門都應該承擔責任。因為輸“臟”血傳染疾病的事也時有發生,而那些相關部門最后都是重責難逃,那么醫院跟患者簽訂這個同意書又有何意義? 記者 周瑞 實習生 張永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