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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門檻降低機票價格會降嗎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03日 13:48 法制日報

  資格認定行政審批轉為協會認可

  代理門檻降低機票價格會降嗎

  新聞分析

  本報記者 陳煜儒

  人們頻頻收到的銷售打折機票的短信和馬路邊爭先恐后的“票串串”發卡族留給很多人這樣的印象:

  機票的銷售代理是一鍋漿糊,難尋秩序。4月1日開始,這種具有騷擾性質的行為和缺乏誠信的“卡告”發布可能會有所收斂。因為由中國航空運輸協會制定的《中國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資格認可辦法》(以下簡稱《認可辦法》)已于4月1日開始實施,《認可辦法》規定,機票銷售代理企業轉給他人代售或者在營業場所外銷售、違規銷售的,將被注銷資格認可證書。《認可辦法》是中國航空運輸協會自去年9月份成立以后首先著手制定的行業規范。其出臺背景可追溯至2002年。

  當年3月,國務院《關于印發民航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確了改革客貨銷售代理機制的思路,即“取消現行的客貨銷售代理人審批制度,凡具備資格的銷售代理單位經行業協會認定后,均有權向民航企業申請民航客貨銷售代理業務"。

  為落實上述國務院的決定,民航總局于2005年5月13日下發了《關于暫停受理和審批新的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的通知》,要求總局和各地區管理局自2005年5月19日停止受理和審批新的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

  2006年3月16日,民航總局下發《關于移交航空運輸銷售代理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由中國航協承擔航空運輸銷售代理資格認定的職能,并決定截至2006年3月31日,民航總局及地區管理局分別將一類(國際航線)、二類(國內航線)空運銷售代理資格認定及相關管理工作正式移交中國航協。

  據中航協相關負責人介紹,《認可辦法》專門規定了"監督和檢查"和"違規處理"的章節,規定銷售代理企業不得在資格認可證書載明的營業地址以外,開展銷售代理活動;不得為未取得資格認可證書的企業、單位、個人提供民航計算機系統的數據接入;不得違規銷售;不得憑借市場壟斷地位,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違規者將會受到注銷資格認可證的處罰。違法者,中航協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一位航空業內資深人士分析認為,機票銷售代理以前全部由政府部門管理,隨著改革要求轉變政府職能,民航總局將權力下放,代表國內航空公司整體利益的行業協會負責管理,一般機票代理也不只為一家航空公司做代理,而通常具有公共代理性質,所以由行業協會自己管理規范機票代理市場健康發展也是必然趨勢。通過行業協會制定統一標準,從而維護共同利益。

  但該人士也認為,此次移交對行業的影響微乎其微。一方面,行業協會的約束力明顯小于民航總局,由民航總局下屬的各地方管理局監管機票代理市場的時候,惡性競爭、低折扣機票等屢禁不止,行業協會統一意見的

執行力、約束力不禁令人擔心。而行業協會中三大航空集團(中航、南航、東航)又勢均力敵,沒有一家有絕對的話語權,能否形成統一管理同樣不甚樂觀。另一方面,目前國內市場的機票銷售代理競爭已相當激烈,利潤空間越來越小,有些代理經營已出現困難,在這樣的背景下,機票代理申請門檻降低,并不會吸引更多的代理商加入,所以機票價格也不會因此而有明顯降低,市場現狀短期內不會有所改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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