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前不久報道的四川省成都市龍潭水廠水源衛生防護不符合國家強制標準一事(詳見2月20日A1版《水井與污水溝相距約20米》一文),受到了當地有關執法部門高度重視,并在當地消費者中引起了極大反響。四川省國土資源廳日前正式發文要求該廠限期整改。
超過10個品牌的礦泉水均出自水源衛生防護存在問題的成都龍潭水廠,而該廠的年檢年年過關,這一情況引起了四川省國土資源廳的高度重視。3月25日,該廳開始今年全省礦
泉水生產廠家的年檢工作時,特別要求各地市州國土部門在年檢中必須親自到水源地查看水源衛生防護情況,避免類似事件繼續發生。
3月27日下午,該廳地質環境處副處長蔣俊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說,他于3月15日前夕與相關檢測人員前往龍潭水廠取證并抽取水樣,經實地測量證實,水井距旁邊的污水溝為24米,距旁邊的民房有5米,未達到《飲用天然礦泉水》國家強制標準中規定的“礦泉水水源、生產區外圍不小于30米范圍內,不得設置居住區和工廠、廁所、水坑,不得堆放垃圾、廢渣或鋪設污水管道”要求。為此,該廳正式發文要求龍潭水廠限期整改。“年檢工作將于4月25日左右結束,該廠如在此期間通過整改仍不能達到強制標準,則年檢為不合格。”蔣俊說。
龍潭水廠如何整改?該廠曾副總經理在電話中告訴記者,他們除等待水源地周邊的民房等盡快拆遷外別無他法。目前,成都市衛生執法監督所、成都市成華區質檢局對該廠的查處工作尚在進行中,相關負責人未透露具體情況。(編輯:李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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