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年內實行居住證制度 否則無法租房與找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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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02日 12:39 21世紀經濟報道 | |||||||||
本報記者 陳善哲 深圳報道 那些后來深圳的人,或許將失去“新大陸”移民的主人翁感。他們將被要求去辦理一張叫做“臨時居住證”的證件,然后才能租賃房子和尋找工作。 這是醞釀中的深圳“居住證”制度所描繪的一個圖景。
“深圳市政府已經成立了居住證管理的領導小組。將在第三季度向市人大提交立法建議,推動立法程序,”3月28日,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長申少保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爭取年內實行。” 據悉,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小組,負責具體操作。工作小組又分政策法律組和技術組。前者由市政府法制辦和公安局協(xié)同進行,負責研究具體的政策建議和法律風險。技術組將負責實施居住證所需的程序、設備方面的研究。 申少保向本報記者介紹說,推行居住證制度牽涉甚廣,以地方法規(guī)的形式予以規(guī)范將是主要思路,屆時將可能以《居住證管理條例》等名義付諸立法。另據了解,根據深圳市人大2006年度立法計劃,1995年頒行的《深圳經濟特區(qū)暫住人員戶口管理條例》已明確將被修改。 在“暫住證”淡出歷史舞臺之后,市政管理者必須找到新的管理模式。于是,“居住證”一詞越來越頻繁地出現(xiàn)在各地的媒體上。 值得注意的是,申少保強調說,盡管“居住證”一詞源自其他城市,然而深圳的理念與之不同,居住證體現(xiàn)的將是“提供服務”的功能。 “我們將淡化戶籍概念,而強調市民和居民的概念。”申少保說,辦理居住證的人將能享受政府提供的醫(yī)療、教育、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服務。而不辦證的人在深圳將不能租賃房屋,尋找工作,因為房東和雇主將被要求查驗他們的居住證。 “有證辦事方便,沒證寸步難行。”申少保說,這是管理部門希望達到的目標。 隨著“收容遣送”制度的壽終正寢,城市管理部門已失去了強迫流動人口辦理暫住證的手段。目前看來,將一定的市民權利和居住證(或暫住證)“捆綁銷售”,已成為很多地方的替代性選擇。廣州市在去年6月份公布于眾的《廣州市流動人員權益保障與管理規(guī)定(注釋稿)》,體現(xiàn)的便是這種思路。 2005年深圳的常住人口827萬,而深圳“十一五規(guī)劃”確定的2010年常住人口的目標是900萬。根據深圳近年來的人口膨脹速度,這是一個艱難的任務。 但這是深圳不得不面對的挑戰(zhàn)。深圳市長許宗衡說,一座城市的人口承載能力是一個動態(tài)發(fā)展的變量。900萬人口的目標,是根據深圳“十一五”期間的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和環(huán)境承載能力,在對深圳的人口規(guī)模進行測算之后得到的數(shù)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