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業主發現5年前交納的物業維修基金沒入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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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9日 09:15 中國消費網 | |||||||||
房屋維修基金被比作房子的 “養老金”,按規定,房屋維修基金是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備和物業管理區域公共設施的維修、更新的專項費用。新建商品住宅應當設立維修基金,收取時必須納入專門的賬戶,由指定政府部門負責歸集、監管,在需要動用時按規定的程序和手續辦理。 近日,江蘇省南京市民嚴先生因自家房屋外墻滲水,去南京市房管局申請使用5年前
維修基金無交納記錄 由于連日陰雨,南京市玄武區紫羅苑小區居民嚴先生發現自家外墻出現滲水現象。外墻是共用部位,他想到了使用物業維修基金進行修繕。3月9日,嚴先生帶著房產證前往南京市房產局申請使用維修基金,工作人員在電腦上查閱后告知,紫羅苑小區共有包括他在內的189戶業主至今沒有交納維修基金。 第二天,嚴先生懷著滿腹疑問找到了當初代收維修基金的房產商——玄武區城鎮建設綜合開發公司第八公司(現更名為“南京金銀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銀房產)。對方稱維修基金早已如數上交,但拒絕回答交納日期等相關信息。 嚴先生等業主再次來到南京市房管局,該局物業管理辦公室朱副主任再次查閱了物業維修基金賬戶,最終肯定地表示,紫羅苑小區交納維修基金的商品房,只有6、7、10等3幢樓房的132戶,嚴先生等的189套商品房沒有交納維修基金。 據嚴先生介紹,紫蘿苑小區共有10幢樓500多戶其中有189套商品房,自己的房屋屬于189套之列。2000年入住紫羅苑小區時,由于對房產相關規定不了解,自己和其他業主們答應了房產商代收維修基金的要求。當時,房產商只給業主寫了收據,沒有出具正規發票。 經過粗略估算,嚴先生說,5年前189戶業主交給房產商的維修基金總額至少有38萬元,如今在專用賬戶上查不到這筆款項,業主們一定要討回說法。 開發商將基金轉給了物業 在嚴先生等業主的不停追問下,金銀房產答復說,這筆維修基金交給了小區的物業公司。 金銀房產一位工作人員出示了該公司1999年11月8日與玄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紅山分公司(以下簡稱紅山物業)簽訂的協議。在這份《關于接管紫羅苑小區1、2、3、4、5、8、9幢房屋協議》中寫到,紅山物業負責189套商品房的物業管理,金銀房產向各房屋產權人代收維修基金后交紅山物業,再由紅山物業統一上交給南京市房管局。在紅山物業記者了解到,這筆維修基金并沒有如約交到房管局,已有數萬元被物業公司用于公共設施的維修。 對于維修基金為什么不交到房管局專用賬戶,金銀房產避而不答。 對此,江蘇君遠律師事務所李淑君律師認為,按照《南京市物業維修基金管理辦法》,新建商品房等必須交納物業維修基金,并實行專戶儲存、由政府監管的原則,維修基金屬于全體業主,若使用基金必須經相關程序并由房管部門審核批準。開發商在明知維修基金需要上交專用賬戶的情況下,還向業主收取維修基金而不開正規發票,有欺詐之嫌。另外,開發商及物業公司私自截留和使用維修基金,屬于侵占業主財產權,業主若與對方溝通不成,可以通過法律起訴維權。 南京市房管局的工作人員表示:“開發商的這種行為明顯違反了有關規定,購房人有權向其索回當初所交的維修基金費用。” 業內人士指出,前些年是商品房開發建設的一個高潮,也是物業維修基金的交納期,很多業主在交納了相關費用后,并沒有做進一步的核實或查證。隨著時間的推移,房屋逐漸老化破損,如今已到了動用這筆“房屋養老金”的時期,當初收繳維修基金時留下的問題和漏洞也開始顯現出來。今后,購房的業主們在交納物業維修基金時應當提高警惕,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將交費程序規范化,以免再現“紫羅苑問題”。(編輯:李旭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