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生活 > 正文
 

濕滑地面摔傷食客 餐廳被判賠償3萬元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8日 10:39 中國消費網

  因缺少起碼的防滑安全提示標志,顧客在一家火鍋店上衛生間時不慎滑倒摔傷。日前,北京豐臺法院判決這家火鍋店一次性賠償顧客醫藥費等各項損失3萬余元。

  2004年10月5日中午,夏女士和家人、朋友一同到某火鍋店用餐。其間夏女士到衛生間如廁,因衛生間地面本來就是瓷磚,又加上濕滑有水,夏女士一不小心滑倒在地,當時左腳便骨折了。后夏女士住院治療了10天,醫生建議夏女士休息3個月。夏女士治療期間共支
出醫藥費17681.87元,而火鍋店只出了3000元。

  豐臺法院審理后認為,經營者應當保證顧客人身、財產安全,未盡合理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本案中,被告服務場所內地面濕滑,是造成原告摔倒的直接原因,顯然其沒有盡到保障義務,應當賠償原告的合理損失。被告辯稱其有防滑提示一節,未提供證據佐證,故不予采信。被告要求原告返還墊付的醫藥費,因被告有賠償義務,故不予支持。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判決后,火鍋店提出上訴。(編輯:盛秀華)


愛問(iAsk.com)


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