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煙廠門衛被判罰80萬 法院難以執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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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7日 09:52 中國消費網 | |||||||||
為假煙廠看了三個月大門,59歲的唐某卷入去年北京首例機械生產假冒卷煙大案,并由此被判緩刑、并處罰金80萬元。記者日前從大興法院獲悉,雖然判決已經生效,但是唐某這筆罰金仍沒有繳納,法院難以執行。 據悉,2005年5月20日下午,大興分局榆垡派出所會同大興區煙草專賣局執法人員,在大興榆垡鎮南莊村某院內,查獲正在工作中的制煙機3臺,9個品種70余萬支成品假冒卷煙
警方根據在現場起獲的賬本,推算出這家“假煙工廠”的日生產能力達150萬支左右。12人被帶走,包括看門的唐某及工人杜某等人。 隨后,唐某、杜某等人被檢方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提起公訴。法院審查認定,2005年3月至5月間,杜某等人在制假煙“工廠”做工期間,共生產假冒“北戴河”、“小貝熊”、“勝寶”、“叼羊”牌香煙2465萬余支,價值160余萬元。 法院認為,杜某等人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唐某明知院內生產假煙,仍為其看守大門,其行為亦應按共犯追究刑事責任。 據此,唐某等人分別被法院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至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的不等刑罰,同時被分別處以80萬元罰金。 承辦法官李秀芹表示,罰金是根據犯罪金額的多少按比例計算出來的。罰金數額是不會根據被告人經濟水平來確定的。不過她坦言,唐某等人都是河南等外地來京務工人員,如果他們確實沒有能力支付罰金,法院的執行很艱難。(編輯:盛秀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