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檢查竟推行“月票制”, 有了“包月卡”超高暢通無阻,馬龍交警這種“人性化”管理不應該
實地調查
手機、電話有包月卡,過路費也聽說過有包月卡,可是日前記者在馬龍縣卻了解到
在該縣境內還存在一種聞所未聞的“包月卡”,加高車廂超載拉貨過馬龍縣城,一張罰單能管一個月,貨車駕駛員私自在車廂上違法改裝,焊了加高板,按相關法規,這將被處以重罰。這些車輛每個月都要被馬龍縣交警大隊處罰一次,有了這張罰款單,該車輛在本月內將通行無阻,不再追罰。這張罰款單也因此被駕駛員們稱為改裝車輛的“包月卡”。記者日前赴馬龍對此事進行了調查。
私自加高車廂超載四倍
3月21日9時,記者跟隨賀師傅的大貨車從距離馬龍縣城5公里遠的一家鐵廠拉鐵至曲靖市越州鋼鐵廠。賀師傅的這輛貨車核定載重量為4.5噸,經過鐵廠過磅后,記者看到該車連車皮毛重達28.3噸,除去車子自身重量7.1噸,所拉鐵礦的重量達到了21.2噸,超出了核準載重16.7噸,超載超過了400%,這些鐵礦堆積已超出了車廂。賀師傅說,他這輛東風大貨車是他得17萬元款后,買來不久,落戶掛牌后,就他來到昆明的貨廂改裝廠,在車廂四周焊上鐵板,把車廂加高了30公分。與賀師傅一起在該鐵廠拉鐵礦的劉師傅認為,他的貨車也加高了,在這一段路上,幾乎所有的大貨車都把貨廂加高,如果不加高,礦石等貨物就裝不下多少,跑一趟只苦得夠油錢。劉師傅給記者算了一筆帳,他的貨車從馬龍拉鐵到鋼鐵廠,路程有60公里左右,一趟拉20噸左右鐵礦,每噸的運費是15元,一次只能苦得到450元左右,而油錢就要200來塊錢,駕駛員實際只能收入250元。許多駕駛員的貨車都是貸款購買的車,還了貸款后連飯錢都難苦。如果按核定載重量拉貨,一轉只掙得到67.5元,油錢都遠遠不夠,哪還能養家還貸呢。劉師傅說,加高車廂能目的就是要多拉幾倍貨物,不超載貨就車沒無法生存。
罰款過后暢通無阻
當賀師傅開著與劉師傅的貨車沿320國道駛向馬龍縣城時,記者問他私自加高車廂會不會害怕被交警處罰的時,賀師傅笑了笑說,“不怕,我有‘包月卡’”。他拿出了兩張罰款單,找出其中一張后接著說,“這兩張罰款單是今年過完春節后被處罰的,其中這張是3月5號的,有了這張罰款單,在本月內我不會再被交警罰款,如果被攔下來,他們會不罰款就放行。”隨后,記者在整理這疊罰款單時發現,另外一張單子開據的日期是2月2日。記者在劉師傅處得到的兩張罰款單則分別是2月4日和3月2日。賀師傅說,他在這條路線上拉貨已經有半年多了,年前就是這樣,一個月只罰款一次。這些罰款單上的數額都是50元,上面寫著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處以罰款,蓋有馬龍縣交通警察大隊的公章。
9時50分,我們記者坐著賀師傅的車子到達馬龍縣城邊,馬龍縣交警大隊就在就在城邊上,僅靠著320國道,這是賀師傅等人的貨車必經之地。賀、劉兩人的貨車大搖大擺駛到交警大隊門口,門口雖然站著兩名協管員,他們瞅了貨兩車一眼,攔車的意思都沒有,兩車順利的駛上了昆曲公路。
每月5號以前交罰款
劉師傅說,馬龍的交警只在每月1到-5日前設卡攔車,查處私自加高貨廂的超高貨車。由于長期在這一條線路上跑,這里是必經之地,繞道又太遠,根本不劃算繞。從這里過只要交50元的罰款,大家都寧愿走此處。而且交警的查處的時間主要集中在5號以前,5號以后查得不嚴,只是偶爾一天看得到在查處,但只要當本月內有一張罰款單,就可以照常通過,不再處罰。賀師傅認為,他們差不多隔兩三天就要來馬龍的這家鐵廠拉一次鐵礦,五天內肯定有一天要從這里過,交警也是掌握了這種規律,才選擇在5號以前嚴查。賀師傅說,馬龍周邊的鐵廠等廠礦比較多,在這一帶拉貨的大貨車有好幾百輛,基本上所有的貨車都焊了加高板。時間一長,大家也知道了馬龍交警的這一罰款規律,只要本月沒有被罰過款,交警攔下后,都會主動的交上50元錢,駕駛員們因此給這張罰款單取了超高車輛“包月卡”的名字。
22日10時,記者跟隨賀師傅從曲靖拉滿了13噸焦煤到馬龍,通過馬龍縣交警大隊時,依然暢通無阻,沒有交警進行查處。
國道壓得不堪重負
賀師傅等人的大貨車拉滿貨物時發出低沉的吼聲,慢慢的往前搖,顯得不堪重負。與這些大貨車一樣,馬龍縣往昆明方向的320國道線在超載大貨車的重壓下,也顯得不堪重負。記者在320國道線上看到,路面上坑凹隨處可見,有的路段柏油已經磨掉,剩下碎石及砂子。小車行在上面悠來蕩去,不得不減速行駛,挑選路面,以防被掛到底盤。據小車駕駛員宋先生說,他到昆明去辦事,聽說昆曲高速路重修,十分難走,就選擇走320國道。哪知道國道也這樣難走,特別是馬龍縣城出城10幾公里這一段,坑凹相當大,他的小車被顛起被拋下,底盤刮了好幾下。他認為應該加大對貨車加高超載的查處。
月罰千元司機沒法生存
月罰一次“體現以人為本查處太嚴 怕駕駛員難以承受”
人性處罰 每月只罰一次放行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駕駛改裝的機動車在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并對駕駛員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并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但馬龍縣交警大隊對大貨車私自加高車廂后為何每月只罰一次呢?記者就此采訪了馬龍縣交警大隊長杜紹林。他說,見一次罰一次駕駛員經濟上受不了,每月罰一次體現了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
司機說罰款受不了
杜紹林說,他們上路主要處罰擅自改裝的貨車,對超載貨車暫時查不了,因為馬龍縣交警大隊沒有過磅設備,無法核定貨車是否超載,處罰不了駕駛員,一般由路政管理部門處罰。
看了記者提供的幾張罰款單后,杜隊長與罰單上簽名的交警進行了電話聯系后對記者說,交警在對駕駛員擅自改裝貨車進行處罰時,可以通過行車證查看車輛是否改裝過。按相關罰規,要罰款兩百到兩千元。根據一線執法交警提供的情況,在處罰了幾次后,許多駕駛員找到交警大隊反應,這樣處罰,他們經濟上承受不了。這些改裝車輛多為本地車輛,長期在這條線路上跑運輸,基本上天天都要經過馬龍。天天查處,駕駛員一個月要交幾千元罰款,將無法生存下去。
體現人性化月罰一次
杜紹林說,他們從來沒有承諾過罰了一次本月內就不再罰。馬龍縣交警大隊在對一線執法交警進行教育時,都是要求從嚴執法。只不過執法交警在執法時,為了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為廣大駕駛員服務,在對改裝車駕駛員進行處罰時,考慮駕駛員的承受能力,人性化的進行處罰。每月只處罰一次肯定是不對的,但這些駕駛員多為本地人,馬龍縣的經濟條件很差,許多駕駛員原來就沒有工作,在農村沒有什么經濟收入,才貸款買車來跑運輸。他們跑車本身就不容易,交通管理部門再加重處罰,運輸將跑不下去。但為安全著想,又不可能不查,所以在查處后,交警主要采取以教育、批評為主,一月只處罰一次,取最低處罰線進行處罰,由于不可能對加高的車廂立即進行拆除,就責成駕駛員趕快到車管所重新進行登記,換領行車證。
改裝車重新登記很難
據杜紹林估計,每天從馬龍縣城通過的貨車至少兩百余輛,這些車幾乎都進行過改裝。而在進行車輛年檢時,駕駛員為防止檢審不合格,甚至會把改裝部分割掉,檢審完又焊上。車輛如果進行了改裝、加高,必須立即到當地車輛管理所重新進行登記。但是有的駕駛員卻懶得去車管所,或者因為加高后貨車的核定載重量要隨著增加,路政方面的相關費用也會隨之增加,駕駛員認為負擔加重,不愿進行重新登記。
據賀師傅說,每月被處罰后,交警確曾要求他們重新到車管所進行登記。但是車輛的出廠原狀已被改變,車管所根本不給登記。去年因為改裝被交警處罰后,他就去了車管所,但車管所卻認為改裝的相關手續不全,出多少錢都不可能再登記。
(編輯:譚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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