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4年3個月 陳久霖當庭被收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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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2日 10:47 中國消費網 | |||||||||
3月21日,新加坡初級法庭以隱瞞公司巨額虧損5.5億美元等罪,對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原總裁陳久霖作出一審判決:33.5萬新元的罰款和4年3個月監禁。 六項指控被量刑 從今年3月15日開始,陳久霖正式在新加坡出庭受審,面臨包括欺詐、局內人交易、
在庭審過程中,陳久霖對欺詐、在財務報告中造假、沒有及時披露巨虧及局內人交易等6項指控認罪。鑒于陳久霖在一審中承認的6項指控,新加坡初級法庭作出了上述判決。 陳久霖的“六宗罪”分別為制作虛假的2004年度年中財務報表、違背公司法規定的董事職責、在2004年第三季度的財務報表中故意隱瞞巨額虧損、不向新交所匯報公司實際虧損、欺騙德意志銀行和誘使集團公司出售股票。 據陳久霖的辯護律師王賜安介紹,陳久霖所認的6項指控中,1項是觸犯刑事法,即他沒有披露公司的重要信息以及和林中山串謀欺騙德意志銀行;1項是觸犯公司法;4項是觸犯證券期貨法。 陳久霖的好友香港龍浩集團董事會主席韓方明旁聽了此案。他向記者介紹,陳久霖被判刑主要是因為“欺騙德意志銀行”這一項。 “法庭原來打算給陳久霖10天時間處理手頭的各種事情,只要今天交夠80萬新元的擔保金,交清33.5萬新元的罰款,陳久霖就可以暫時獲得自由,利用10天時間將事情打理清楚之后再去新加坡坐牢。”韓方明說,但昨天下午法庭決定當即將陳久霖收監。 可能上訴 至于陳久霖是否會對一審結果提出上訴,其妻子告訴記者,將就此與律師討論,目前尚未確定。 昨晚,記者以短信的方式通過其律師采訪到陳久霖。 陳久霖表示,他認為這一審判結果不公道還要上訴,但要與律師討論再定。 “您對未來幾年的生活如何打算?”對于記者的這一提問,陳久霖回答說:“四年后還是一條好漢。”陳久霖還表示,他希望政府外交方面有一些援助,領“孩子”回家。 自2004年年底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爆出炒石油期貨巨虧5.5億美元的消息之后,身為該公司總裁的陳久霖一直處在該案漩渦的中心。 ■陳久霖案大事件 ●2004年11月30日中航油自爆石油期貨虧損5.5億美元陳久霖被停職; ●2004年12月3日新加坡政府召陳久霖及三董事協助調查; ●2004年12月8日新加坡警方正式拘捕陳久霖; ●2004年12月10日中航油危機小組飛赴新加坡; ●2004年12月14日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停牌等待重組; ●2005年1月24日中航油公布重組計劃; ●2005年3月29日普華永道發布中航油虧損事件報告; ●2005年6月7日中航油發布公告稱陳久霖可能以15項罪名被起訴; ●2005年6月9日陳久霖第一次受審面臨最多70年監禁; ●2005年6月13日中航油重組計劃在新加坡獲批; ●2005年12月5日注資1.3億美元中航油完成重組; ●2006年3月15日陳久霖再次出庭受審,并當庭承認了對其15項指控中的6項罪名; ●2006年3月21日陳久霖被判入獄4年零3個月,同時處以33.5萬新元罰款。 ■現場 “律師的辯護很出色” “情況比較樂觀。”昨天上午11:00,新加坡初級法院休庭時,旁聽此案的陳久霖的好友香港龍浩集團董事會主席韓方明告訴記者,律師團主要是抓住局內人交易和配股時陳久霖沒有參加會議這兩點進行辯論。 趁休庭之機,記者通過電話聯系到了陳久霖。 “律師的辯論很出色。”電話中陳久霖只說了一句話。 到12:00一審結束之后,韓方明表示,“主要是欺騙德意志銀行這一項量刑比較重,目前來看案情審判比較公正”。 昨天控方和辯方的焦點主要是如何量刑,律師團覺得陳久霖不應該受到太嚴厲的懲罰,而主控方的觀點相反,認為陳久霖應受到更嚴厲的懲罰。據悉,陳久霖的委任律師曾向法官求情,希望陳久霖能以罰款代替入獄。 庭審過程中,控方認為,陳久霖所涉嫌的“局內人交易”罪,在國際金融市場都將受到懲罰,因為這一違法行為擾亂了金融秩序,無法保護少數股東的利益。 據此,法官要求控辯雙方能夠提供其他國家市場上出現隱瞞信息和局內人交易時,對此類案件處罰的案例。相關處罰案例將成為陳久霖最終判罰的重要依據。 隨后,陳久霖的辯護律師舉出數個案例證明在英國、澳大利亞、中國以及新加坡均沒有因局內人交易而進行量刑。 由于陳久霖被判刑主要是因為“欺騙德意志銀行”這一項,其律師在法庭上提出,由于配股給德意志銀行時陳久霖沒有參加會議,而且德意志銀行與中航油簽署的配股協議是由莢長斌簽署的,售股的目的不是利用內幕情報來交易,陳久霖也未在交易中牟利,而是幫助新加坡公司擺脫財務危機。配股并不涉及新加坡交易法。 法庭上戴銬致信國資委 “因為一審已經宣判,大部分媒體以為有了結果上午已撤。但由于控方改變主意要即可將人收監。 下午就何時執行判決繼續進行了審理。 “情況復雜,控方要立即執行,已戴銬。現等法官決定。”昨天下午4:00整,身在現場的韓方明給記者發來這樣一條短信。 據韓方明描述,戴上手銬的陳久霖在關進鐵籠之后,要來紙和筆,寫信給國資委。 “寫得很艱難。”韓方明說,陳久霖希望政府出面在外交上努力一下,以“緩和局勢”。 韓方明特別向記者提到,他個人認為,陳久霖被關進鐵籠涉嫌遭到歧視和無理侵犯。 4:10,新家坡的一位企業領袖送來蘋果和桔子祝賀陳久霖平安吉祥。 4:12,韓方明告訴記者,他們尚可與陳久霖談話,但陳久霖情緒不佳。 二次過堂只有10分鐘 原定在4:00開始的二次開庭,直到5:20才開始。旁聽者基本上都已經失去耐心,旁聽的只有個別國際大報的財經和要聞記者。 而所謂的二次庭審只是宣判執行結果。法官以律師提出的保釋10天的理由不充分而且新加坡沒有這種先例為由,將陳久霖立即收監。陳久霖當庭取下手表等隨身零用物品交給妻子后,舉起戴銬的雙手向親友揮別。隨后,兩名獄警將他帶離法庭。“陳久霖給我們揮手相約四年后相見。”韓方明在電話中告訴記者。 陳久霖希望回國服刑 “陳久霖已經給政府領導人寫了一封信,希望能夠回國服刑,外交上也有這種慣例。”韓方明說。 昨日下午5點55分,情緒激動的陳久霖妻子接受了本報記者的采訪,電話中,陳太太的聲音哽咽但很堅定,她堅信陳久霖是無悔無怨的。 “我希望他能早日回國、回家。我們的兒子剛上6年級,明年上中學。希望政府能夠通過外交渠道將人領回國。陳久霖不是身價不菲的打工皇帝,只是為國企效力的普通人。 這一刻感到很無助,失去他就失去了支柱……”陳太太稱。 “您對4年之后陳久霖出獄有什么預期嗎?”對于記者的這一提問,陳久霖妻子表示,他只是回到起點。“與當年初到新加坡不同的是,他沒有了中航油的資源,但有知名度和眾多顯赫的朋友。條件變了,他也要改變為人行事的方式才能再度崛起。” 據韓方明介紹,此案與1995年發生在新加坡的霸菱銀行交易員尼克·利森,在投機性外匯交易中損失15億美元,導致巴林銀行破產的案例相似。 當時,新加坡法院只追究交易員的刑事責任,公司其他的英籍高級官員沒有一個被控犯罪。 中航油聲明“重組順利” 昨日,在陳久霖案一審結束之際,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母公司中國航油集團發布了如下聲明:新加坡法庭已對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有關人員作出處理,公司重組工作進展順利。 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按照新加坡法律和商業化規則開展的重組工作符合各方利益,得到了有關債權人、廣大小股東、戰略投資者及新加坡有關方面的積極支持和高度評價,受到國際眾多媒體的廣泛好評。我們相信,新加坡公司經過期權虧損事件后,一定能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健全內部控制機制,提高風險防范能力,為股東提供更好的回報。(編輯:王彥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