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針對市場出現一些“重疾險”(全稱重大疾病保險)條款的爭議,中國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首次表態稱:“關于重疾險‘只保死不保健康’的說法,并不符合事實”,并提出健全完善重疾險市場的5項措施。
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制度處處長王治超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重疾險自1995年引入我國至今,尚沒有一個統一的定義,確實亟待規范,“但是,網上關于重疾險‘只保死
不保健康’的說法,并不符合事實”。
一位保險業人士告訴記者,重疾險旨在減輕保戶治療重疾時的經濟負擔,在普通社保無法支付高額醫療費的情況下,保險公司一次性進行經濟補償。因此,該人士認為,重疾險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市場潛力巨大。
與此同時,有保險業專家認為,此次發生的“重疾險”風波,有利于推動我國保險行業在相關方面的制度建設。某壽險公司工作人員在接受采訪時指出,保監會一直要求“保險條款標準化”,并提出對重疾險合同條款進行修改,“但真正實現修改條款還需要一段時間”。
對此,王治超指出,保監會擬推出5項措施,來完善重疾險市場,其中包括,進一步完善產品尤其是重疾險產品的審批備案制度。邀請各方面專家尤其是醫學專家參與產品審批,盡可能從源頭上使產品更符合實際情況。二是盡快出臺重疾險業務的標準。明確界定重疾險的范疇、制定重疾險標準化條款等,推動重疾險業務標準化建設。此外,要對重疾險產品銷售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保監會將加強銷售人員資格考試,并試行分級分類考試,提升其專業水平,確保合適的產品賣給適合的客戶。四是建立全行業核保核賠制度。推動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成立人身保險核保核賠工作小組,建立核保核賠標準、流程、制度。
最后,保監會要求加大多方面、多部門合作力度。國外引進的產品一定要結合國內實際情況實行創新,才能適應國內市場。由于健康保險(包括重疾險)不是一般的保險產品,涉及到醫療衛生等許多部門和各方面內容,因此,要想創新出更符合實際的重疾險產品,不僅需要解決保險行業自身問題,還需要其他部門配合落實。
盡管有關重疾險條款的爭論不斷,但該險種市場銷售一直表現不俗。
據保監會統計,截至2005年底,重疾險保費規模為380億元左右;各家公司報備健康險種796個,其中重疾險種199個。中國人壽和中國平安兩家壽險公司的重疾險業務分別占到其總保費收入的17.49%和19.43%。(編輯:李旭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