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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監人員行政敗訴將究責 下月起執行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0日 10:39 中國消費網

  從4月1日起,藥品、食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管工作者如執法有錯導致行政敗訴,將接受所在單位的責任追究和處罰。昨天,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布《行政執法案件敗訴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明確食品藥品監管權利人員的行政執法責任。

  《辦法》規定,如果藥監人員在審評、注冊、評價或監管、行政處罰過程中存在亂作為或不作為、主觀或客觀的重大過錯,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
經行政訴訟或行政復議敗訴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認定并追究相關工作者的責任,并根據過失輕重及造成損害的程度,對責任人處以書面檢討、通報批評、記過、降職、開除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等處罰。

  此外,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依據《國家賠償法》《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的規定實施賠償后,還將依法責令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責任人承擔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費用。

  與此同時,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還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結合實際,制定或完善本部門的《行政執法案件敗訴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編輯:盛秀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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