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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也需要計劃 政府作用不可缺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0日 09:05 中國消費網

  當前,國內有一種錯誤的認識在廣為流傳,那就是把“計劃”一詞完全貶義化。有些人主張什么都應該市場化,根本不需要計劃,不需要宏觀調控,政府只要充當“守夜人”就可以了。這種過度摒棄計劃的泛市場化觀念,很不正常,也是錯誤的。

  關于計劃和市場,其實在鄧小平那里就早已經有定論:計劃多一點還是市場多一點,不是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的本質區別。計劃和市場都是經濟手段,社會主義也可以用,資
本主義也可以用。

  強調“計劃”,并不是要回到計劃經濟。我所指的“計劃”,是在堅持市場取向改革的同時,必須有政府的有效調控干預,對市場的缺陷加以糾正,有必要的計劃協調予以指導。

  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是要把市場作為資源配置的基礎方式和主要手段,那就是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作為一種新的經濟制度來看待。那么,“計劃經濟”作為一種經濟制度,計劃作為資源配置的基礎方式和主要手段,是否就不能再起作用了。至少在社會主義整個初級階段,不能起決定作用,那是再也明顯不過的道理。但作為經濟制度的“計劃經濟”,與市場經濟制度前提下的“計劃調節”,卻是不能混為一談的。這里說的計劃調節包括:戰略性指導性計劃,必要的政府對經濟的管理和調控等等。

  計劃經濟不能完全解決微觀效率和企業激勵問題。在感受了計劃經濟的種種問題之后,我們開始逐漸嘗試搞市場經濟,那時主張的是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以后經過對中外經驗的反復思考和研究,逐漸看到了市場經濟的作用,形成市場取向改革的信念,這差不多是上世紀80年代后期90年代初期的事情了。市場經濟作為資源配置的主要方式,是歷史的必由之路。

  有人評論說,那個時期,我國一批經濟學家“皈依”了市場經濟。但在“皈依”市場取向改革信念的同時,不能迷信市場。應當重視價值規律,但不要認為價值規律本身就能把一切事情管好,并把一切事情交給市場去管。

  有幾類事情是市場所不能解決的:

  第一是經濟總量的平衡——總需求、總供給的調控。如果這完全讓價值規律自發去調節,其結果只能是來回的周期震蕩和頻繁的經濟危機。

  第二是大的結構調整問題,包括第一、二、三產業,消費與積累,加工工業與基礎工業等大的結構調整方面。我們希望在短時期內如10年、20年、30年內,以比較小的代價來實現我國產業結構的合理化、現代化、高度化。通過市場自發配置的人力、物力,財力不是不能實現結構調整,但這將是一個非常緩慢的過程,要經過多次大的反復、危機,要付出很大的代價才能實現。我們是經不起這么長時間折騰的,也花不起這沉重的代價。比如一些影響比例關系的重大工程規劃必須由政府來做,反周期的重大投資活動要由政府規劃,等等。

  第三是公平競爭問題。認為市場能夠保證公平競爭,這是一個

神話。即使是自由資本主義時期也不可能保證公平競爭,因為市場的規律是大魚吃小魚,必然走向壟斷,即不公平競爭。所以,現在一些資本主義國家也在制定反壟斷法、保護公平競爭法等。

  第四是有關生態平衡、環境保護以及“外部不經濟”問題。所謂“外部不經濟”,就是從企業內看是有利的,但是從企業外看卻破壞了生態平衡、資源等,造成水、空氣污染等“外部不經濟”。這種短期行為危害社會利益甚至人類的生存。對這些問題,市場機制是無能力解決的。

  第五是社會公平問題。市場不可能實現真正的社會公平,市場只能實現等價交換,只能是等價交換意義上的平等精神。這有利于促進效率、促進進步。但市場作用必然帶來兩極分化、貧富懸殊。

  在我們引進市場機制的過程中,這些苗頭已經越來越明顯,有一些不合理的現象,引起了社會不安,影響了一些群體的積極性。對此,政府應該采取一些措施,防止這種現象的惡性發展。現在提出構建社會主義

和諧社會,政府對市場缺陷的彌補作用,更不能少。

  (劉國光,著名經濟學家,曾任中國社科院副院長。)

  (編輯:譚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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