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草案 》(簡稱汽車“三包”規定)自2004年12月30日制定完畢,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轉眼已經一年多了,但至今仍然遲遲沒有露面。2005年“3·15”曾一度傳聞正式公布,然而由于多方面原因出臺時間一拖再拖。
調查顯示,75.4%的消費者迫切希望,“三包”規定出臺時間越快越好,最好
是現在;另有20.5%的消費者表示不著急,等條件成熟再出臺。
配件保修期關注度最高
消費者對“三包”的期待主要在哪些方面?消費者最關心汽車“三包”中的哪些規定?
調查顯示,“保修期長短”是多數消費者最在乎的事,其中對“主要部件和易損件保修期”的關注度以66.5%高居榜首,超過對“整車保修期”關注度(56.8%)近10個百分點。
對于“整車退換條件” 和“退車折舊費的收取標準與計算方法”,消費者尚未引起足夠重視,關注度均未超過半數,分別為45.5%和38.5%。事實上,這些具體操作問題將成為汽車“三包”保護力度大小的關鍵因素。手機“三包”出臺后遭人詬病的原因之一就在于,規定了退貨將按日收取0.5%的折舊費,也就是說,即使商家同意退換,手機只要用了200天,就一文不值;用了100天,就相當于半價回收,沒有消費者肯接受這樣苛刻的退貨條件。以此為前車之鑒,合理收取退換汽車折舊費,才能保證包退包換規定不會淪為聾子的耳朵——擺設。
對于是否將“經銷商無償提供備用車”寫入汽車“三包”規定,只有26.3%的消費者表現出很感興趣。修車期間消費者享受無償提供備用車的待遇目前已不是什么稀罕事,但更多的是一些實力較強的4S店,將其作為拉攏客戶或是提供VIP增值服務的一種促銷手段。一旦寫入法案,便升級為一項強制性規定,成為商家必須履行的義務,這對中小汽修企業來說有一定難度。
四成人買車等“三包”
面對出臺日期變得遙遙無期的汽車“三包”規定,多數消費者已經不再苦苦等待。在回答“是否會等待‘三包’政策出臺再買車”這一問題時,37.7%的人態度明確地表示“需要就買,不會等待”,19. 9%的人認為“影響不大,看看再說”。
不過,仍有高達42. 4%的消費者明確表示“會等待”。“三包”規定遲遲未能出臺,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消費者的購車熱情。
“三包”比“召回”更重要
你認為汽車消費領域“三包規定”(即《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和“召回規定”(即《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中,哪個法律保障與你關系更密切?
在購車或維修過程中,47.7%的消費者曾因同一故障在維修站修了數次仍然沒修好,經銷商推卸責任。42.2%的經銷商在交付車輛時沒有詳細介紹售后服務注意事項和保修條款。39.6%的消費者表示在車輛存在質量問題要求退換時,遭到經銷商拒絕。24.9%的消費者修車過程中有過所更換零配件質量不過關或者使用了偽劣零配件。令人欣慰的是,17.7%的消費者表示所購車輛從未遇到過任何質量問題。(編輯:李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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