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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游拿購物回扣最高達50%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16日 15:29 中國消費網

  在中國質量萬里行日前公布的2005年十大質量投訴熱點中,旅游投訴位列其中。數據顯示,2005年投訴辦共受理旅游投訴871件,占投訴總量的6%,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63件,增幅達7%。投訴的主要問題:一是虛假承諾,低價引誘游客簽合同;二是景點“縮水”,游程隨意改;三是增加景點,須額外付費;四是降低標準,吃住打折扣;五是“異地拼團”;六是巧立名目,推銷商品。

  零點公司最近的一項調查顯示,68.5%的人在最近一次旅游中有不愉快體驗,其中,導游安排不希望的購物活動(30.3%)、導游增加付費參觀項目(19.5%)、導游兜售商品(15%)等均位居不愉快體驗排行榜前列。

  有旅行社人士向記者透露,不與聘用導游員簽訂

勞動合同、不發導游員工資,甚至讓導游員墊付團款,然后惡意拖欠所墊付團款的行為,在北京部分旅行社中確實存在。“導游在旅行社得不到合法保障,只能把心思放在如何帶著旅游團大肆購物,從中撈取回扣。旅行社也樂意將游客扔給導游,自己收個人頭費。”

  這幾乎成為北京旅游市場的潛規則。在珠寶、字畫等利潤空間較大的購物場所,給導游員和司機的回扣最高能達到50%甚至更多。

  在剛剛落幕的全國兩會上,就有代表提出,要解決旅游市場的無序、混亂,出臺《旅游法》才是根本。目前,適合于導游員、司機管理的法規只有《旅行社管理條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沒有一部綜合性的旅游基本法。對于旅游業中的回扣等潛規則,很難用現有法規進行有效根治。(編輯:王彥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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