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消費 > 正文
 

游客隨團旅游買到假鉆戒 雙倍索要賠款一審被駁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16日 14:07 中國消費網

  昨日是“3·15”,狀告太和旅行社的游客智先生在東城法院領到一審判決書,法院沒有支持他要求旅行社雙倍返還購買假貨款的請求,認為他應該向售假者索賠。對此智先生表示未能得到雙倍賠償,可能會上訴。

  東城法院在判決書中認為,智先生要求太和旅行社退還他在珠海市所購假貨剩余價款的訴訟請求應該得到支持。法院認為,雖然太和旅行社辯稱退款責任不在己方,但因雙方
已經就退款事項達成一致,智先生也通過旅行社將所購物品全部退還,太和旅行社應該先行墊付,因智先生已經獲得了另一家海洋旅行社退還的大部分貨款,太和旅行社只需退還貨款余款。

  但是,智先生要求太和旅行社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索賠所購假貨賠償金的請求沒有得到法院支持。法院認為,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消費者可以向經營者提出賠償請求。而智先生和太和旅行社僅存在旅游服務合同關系,智先生不應向并非買賣合同當事人的太和旅行社提出雙倍賠償。

  去年11月24日,智先生參加太和旅行社組織的港澳旅游,在珠海市一家小店買了價值1.45萬元的勞力士手表、南非鉆戒等。回京后,經質檢部門鑒定,手表為假貨。(編輯:盛秀華)


愛問(iAsk.com)


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