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維權困難 成都擬立法廢除霸王合同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15日 13:11 四川新聞網 | |||||||||
昨日上午9時許,記者趕到春熙路中山廣場時,成都市工商、物價、質檢、衛生、藥監等十大政府部門以及食品行業協會、律師協會、家裝協會等單位紛紛擺設好了咨詢點,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紀念活動火熱開幕。在現場,李俊明、何振國等數名消費者稱,他們均遭遇了有關“房產公司收取定金,不論是否購房一律不退”這一霸王條款,想就此維權卻困難重重。昨日,成都市工商局有關人士向本報獨家披露:成都市擬立法根治消費領域中的各類霸王條款,屆時,消費者有望從霸王條款中解脫出來。
昨日,成都市工商局法制處處長李永才坦言:消費者遭遇霸王條款時,如果“霸王”拒絕退錢,消協、工商等部門往往無法進一步干預。所以,消協或工商部門通過調解能否達到消費者的維權要求,無人能保證。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只有向法院起訴。 但是,由于打官司花錢多、耗時多,消費者通常不愿意通過打官司來維權,為此,市工商局有關人士提出:目前法院收取的訴訟費都要納入財政,所以,財政可以拿出一部分資金來專款專用,為一些下崗職工、經濟來源缺乏的消費者提供免費訴訟的幫助。 昨日,成都市工商局法制處處長李永才向本報獨家披露,目前成都市擬立法根治消費領域中的各類霸王條款。他稱,只有通過地方立法,讓工商等部門行使執法權,查處經營者的違法行為,才能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目前,該局正在就此展開調研,擬訂《成都市格式合同管理辦法》一事也列入了市政府地方立法計劃。該辦法將對涉及民生的住房、汽車、餐飲、服務、旅游等行業的合同進行非常細化的管理。預計該《辦法》最早可望于明年正式出臺。 記者 石莉芳 實習生 趙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