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癡情”男子因單戀一女孩被拒,竟然頻發騷擾短信騷擾對方。北京海淀警方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該男子做出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決定。
3月7日22時30分,雙榆樹派出所接分局110布警,報警人稱“在雙榆樹東里榆苑公寓門口有一女子被跟蹤”。民警趕到報警地時,見到兩名年輕男女正在拉拉扯扯糾纏在一起,于是將雙方帶回派出所。
報警的女子叫小芳,今年22歲。2003年,小芳在西城區一家餐廳當領位時,在同一家餐廳做保安的男子牛某對其產生愛意。2003年下半年,牛某提出要小芳做自己的女朋友,但被小芳一口回絕。之后,身陷情網不能自拔的牛某并不死心,仍然對小芳死纏爛打、瘋狂追求。為了躲避牛某的糾纏,小芳在兩年多的時間內接連更換了三個工作單位、三處住所及兩個電話號碼。
雖然小芳不斷更換住處和電話,但每次都能被牛某打聽到。2005年下半年,牛某又開始瘋狂地騷擾小芳,他不但用多個手機號碼不停地給小芳發一些內容下流不堪的短信,還多次在夜間下班的時候跟蹤小芳。
牛某被抓后對自己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依據2006年3月1日開始實施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海淀公安分局對牛某做出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決定。
【記者追訪】
情節嚴重的拘留之外還罰款
海淀警方相關人士昨天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是海淀警方在新法實施之后第一次處理發騷擾短信的嫌疑人,而以前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此行為沒有規定。
據介紹,《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五款規定: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編輯:盛秀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