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保安未制止斗毆 喪子父母告物業索39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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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10日 10:01 中國消費網 | |||||||||
當時有保安路過,卻見死不救!”談起兒子的死,張先生情緒激動。去年6月,他年僅25歲的兒子在自家樓下慘遭歹徒劫殺。張先生夫婦認為小區物業管理失職,將對方訴至法院,索賠39萬余元。昨天,海淀法院復興法庭開庭審理此案。 張先生稱,去年6月3日晚11點多,他的兒子小剛(化名)在自家居住的玉海園小區內遭3名歹徒劫殺。有證人證實,緊臨事發地的小區小南門處設有一崗樓,平時有兩名保安2
法官當庭宣讀了公安機關的筆錄,證實當時的確有一名保安看見有4人“斗毆”,但他認為是一般打架事件就沒去處理。現在,這名保安已離開物業公司,不知去向。張先生認為,物業公司未盡到安全保衛責任,屬于管理失職,對小剛的死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保安并不具備識別歹徒的能力。”被告玉海輝物業公司的代理人解釋說,小剛遇害是突發性刑事案件,保安不具備制止這類事件發生的能力。事發小區屬經濟適用房,按規定,只有小區主要出入口需全天專人值守,但小剛遇害的小南門不屬于主要出入口,因此物業沒有義務派人在此全天值守。且小剛遇害是歹徒所致,與物業公司沒有因果關系,張先生應向歹徒索賠。 本案昨天沒有宣判。 (編輯:譚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