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日起,遼寧省將重新確定道路旅客運輸班線的經營權,重新配發營運車輛《道路運輸證》,以此為標志,經營者再不能無期限地占有某條線路的經營權,而是全面實行有期限經營。記者了解到,道路旅客運輸班線的經營權限被定為5年,到今年7月末前,確定經營權工作將全部完成。
經營權使用期限定為5年
遼寧省范圍內班車客運、包車客運經營權使用期限為5年,經營者在經營權使用期限內,按照規定辦理車輛更新等手續;因事故、停業、嚴重違法違規而被責令停運或者因不可抗力原因停運等情況下,線路經營權期限保持不變,不予順延。經營權到期或者被取消經營權,經營者須自行處理有關車輛及其它資產。
今起重新確定經營范圍
記者了解到,按照省交通廳最新制定下發的《遼寧省道路旅客運輸班線經營權有期限使用暫行辦法》,對于旅游客運,按照營運方式分為定線旅游客運和非定線旅游客運,定線旅游客運按照班車客運管理,非定線旅游客運按照包車客運管理。目前從事旅游客運的經營者應按上述規定和準入條件,重新確定經營范圍。對于包車客運,許可權限與班車客運許可權限的規定相同,各市將對包車客運市場進行一次清理,達不到準入條件的要退出市場。
無特大安全事故者優先
在此次經營權重新確定中,在條件基本相同的情況下,對符合市場準入條件,在上一輪經營期內無特大運輸安全責任事故和無情節惡劣的服務質量事件,無嚴重違規經營行為的客運線路原經營者,可優先獲得線路經營權。
現經營者達不到市場準入條件和有關要求,但仍要求繼續經營原有線路的,若經營者保證在近期內通過整頓和整改能夠達到行業要求,可暫給予為期一年的經營權。若一年內發生重、特大運輸安全責任事故、情節惡劣的服務質量事件或者有嚴重違規經營行為的,立即取消其經營權。對達不到市場準入條件的,堅決清理出市場。(編輯:李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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