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王冰迪 實習生 王秋菊 郭守君 為您報道) 昨日,本報和省消協聯合評選《十大商業霸王條款》的消息一經見報,就受到廣大消費者的青睞,數十名消費者打進本報熱線,舉報發生在身邊的不平等條款。
根據熱線反映的情況,投訴主要集中在通信領域、保險領域和醫療領域。今日,本報將繼續開通熱線電話8119000,等待您的舉報。消費者如在購物、旅游、買房、買車、買保險
,以及接受物管、裝修、金融等服務時遭遇“霸王條款”都可以投訴。
案例
一房兩賣中介不退定金
昨日,記者接到李林清女士的投訴稱,2005年5月份,她通過房屋中介公司看中了山字石附近的一套房子,當月31日,她與這家房屋中介公司的白銀路店簽訂了《買賣定金合同》。但沒想到兩天后,房子卻被該中介公司的秦安路店賣給了另外一個買主。因此,她只能退出,將借來買房子的錢也還了。
7天后,該中介公司又通知說那套房子不賣給另一個買主了,要賣給她。但她由于沒有錢,無法再買,要求中介公司退還6000多元定金,但中介公司始終不退還定金。
李林清告訴記者,經過甘肅省消費者協會的調解,目前該中介公司白銀路店愿將定金的一半歸還于她,但另一半錢在秦安路店,秦安路店始終不愿退還,并說買方首先違約。
昨日,甘肅省消費者協會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中介公司這種做法肯定不合適,明顯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定金必須歸還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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