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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汪恕誠部長商榷南水北調后的水價問題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08日 10:06 紅網

  水利部部長汪恕誠在出席全國人代會后表示,南水北調引水入京后,北京的水價肯定會上漲,而居民用水價格,則由自來水公司定價。同時,也不存在“用水地應當給出水地補償”的說法,由于長江水資源屬于國家,那么長江水資源調往北京就應該是不收費的。(3月6日 新華網)

  南水北調引水入京后,由于調水工程涉及到工程成本和運行成本,這些費用需要用
戶來承擔,水價適度上漲也可以理解。但居民用水價格是否是由自來水公司定價,以及水資源調往北京應不應該收費等問題,筆者認為汪部長的說法值得商榷。

  首先,供水屬于國家基礎性行業,居民用水價格按照《價格法》的規定應實行政府定價,并且居民用水價格的調整應事先召開聽證會。這就說明對于居民用水價格的制定和調整,應由政府物價部門事先召開水價聽證會,并以此為基礎制定居民用水價格,是一種典型的政府定價形式。既如此,汪部長緣何會認為居民用水價格要由自來水公司定價呢?

  其次,即使“用水地應當給出水地補償”的說法不成立,那么長江水資源調往北京收取費用也是應該的。誠如汪部長所言,長江水資源屬于國家,產權歸國家所有,那么北京使用了長江水資源就應該向其產權所有者——國家付費。長江水屬于國家,但并不屬于北京,北京沒有道理不付費,只是付費的對象是國家而不是出水地。若認為長江水屬于國家調往北京就不該付費,那么長江水調往任何省份、任何城市不付費都有道理。

  最后,成本上漲并非一定要通過終端價格來消化。

南水北調引入北京后,供水成本肯定有所上漲,但上漲的成本是否一定要完全消化在居民用水環節?目前北京居民用水價格居各大城市之首,相對于居民收入來說已相對偏高。加之
壟斷行業
自來利潤豐厚,北京財政收入逐年大增,那么南水北調這部分新漲成本完全可以財政補貼或壓縮企業利潤的方式予以消化。如此一來,水價也就可以不用上漲,居民利益也就可以不受影響。

  隨著南水北調進京,北京的水價改革必將加快步伐,但水價改革必須考慮效果、效率、公正和適應性,做到既節約用水,又保證弱勢群體的基本生活需求,而不是一味地強調水資源稀缺。因此全面實施階梯式、豐枯分季式水價,分業種、分部門的差異式水價是個有效的措施,這其中,必須有政府物價部門對價格的嚴格監管,不能使其演化為市場定價行為;必須有屬地、流域的概念,由國家協調利益的調配與補償。否則,通過一味漲價來協調水資源矛盾只會適得其反。

  (稿源:紅網)

  (作者:牛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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