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也曾急切的盼望《反壟斷法》能在去年年底出臺,但現在,作為立法組成員之一,我理解了出臺一部法規的艱難性,如何在法規當中體現各部門的意見和呼聲?如何解決好立法過程中的難點?這些都是立法過程中必須解決的。——反壟斷立法專家組成員盛杰民教授
要理解出臺一部法規的艱難性
《新京報》:盛教授,在兩會上有許多代表委員呼吁國家盡快出臺《反壟斷法》,對此您是怎么看待的。
盛杰民:熱切盼望《反壟斷法》出臺的呼聲可以理解,這說明《反壟斷法》出臺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但在問題沒解決前,《反壟斷法》早出臺和晚出臺沒有意義。條件成熟點出臺更好。以前,我也曾急切的盼望《反壟斷法》能在去年底出臺,但現在,作為立法組成員之一,我理解了出臺一部法規的艱難性,如何在法規當中體現各部門的意見和呼聲?如何解決好立法過程中的難點?這些都是立法過程中必須解決的。
反壟斷執法機構設置存在分歧
《新京報》:按照商務部原來的工作規劃,去年10月份《反壟斷法》的草案就提交全國人大審議,去年年底就要出臺,但現在審議時間推遲到了今年6月,出臺日期更是難以預料,影響反壟斷法審議進程的因素有哪些呢?
盛杰民:《反壟斷法》立法的過程經歷了許多波折。
目前,仍有兩個立法方面的難題沒有很好地解決。其中一個就是關于反壟斷執法機構的問題,“在起草《反壟斷法》的過程中,專家組成員、立法小組成員就和相關部門產生過分歧。”
在開始的論證過程中,專家組發現,把反壟斷的執法機構設在發改委、商務部、工商總局都有有利的一面,也都有不利的一面,最后,專家組建議從三部委抽調負責這一職能的部門,組成反壟斷執法機構。專家組一致認為,反壟斷的執法機構應該是權威獨立的,甚至是半司法型的機構,由國務院直接管理;凡是涉及國內競爭的一切事務都由這個機構負責。但后來,國務院法制辦的答復是,目前,國務院沒有新增機構的計劃,單獨設立機構有難度,組成獨立的反壟斷執法機構的設想,最終沒獲得通過。
“行政壟斷”被曲解
《新京報》:除去反壟斷執法機構設置問題的分歧外,還有其他爭議嗎?
盛杰民:這就要牽扯到另一個問題:《反壟斷法》中的行政壟斷問題。這一點上,專家組和國家相關部門也存有分歧。一般人認為反壟斷就是反大,誰占據支配地位就反誰,實際上不是的。正當的宏觀調控,國家從有利保護環境或資源的角度,使用一些行政手段限制競爭,從而行成一些行業的壟斷地位并非是行政壟斷。但由于認識上的問題,一些部門對《反壟斷法》中的反行政壟斷內容心存恐懼,一些部門甚至反對在《反壟斷法》中加入反行政壟斷的內容。
由于我國立法十分慎重,立法部門也會充分傾聽相關部門的呼聲。(編輯:王彥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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