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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質疑友邦重疾險是否中國特色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02日 14:17 中國消費網

  讀者陳先生通過熱線電話分析了自己對于目前我國保險業的現狀,認為“監管不到位”,“保險公司問題極多”。

  陳先生認為這次深圳六人訴訟友邦案無論原告一方勝訴與否,監管部門都難以自處。如果六人勝訴,那么這意味著監管部門自己當初發放牌照時候的考慮不周,導致了消費者需要通過法律的手段來索回已經受到侵犯的權益,顯然說明監管不力;如果六人敗訴,那么
這無疑暗示保險公司的這種“臨終關懷”式的死亡保險得到了法律上的認可,而這會讓消費者失去對重大疾病險的信賴,導致市場枯萎。

  陳先生認為許多保險公司為達到盈利目的,故意在信息提供的時候作出誤導或者起碼是誤導性的暗示,從而讓本來就沒有太多相關知識的消費者更加難以理解復雜的保險合同條款,并且通過其代理人的推銷性宣傳,誘使消費者在沒有完全理解保險合同含義的情況下簽訂保單,從而根據信息和知識的優勢對消費者進行“合法的剝削”。典型的例子就是

重大疾病險,保險條款極為苛刻,按照陳先生的話說,“這不是重大疾病保險,而是重大疾病后保險”,因為只有等到受保者在患病去世以后,自己制定的受益人才有可能得到保險理賠。然而,消費者真正對于重大疾病保險的需要在于依靠這個保險來獲得醫療的巨額經費,從而可以醫治疾病。可見,保險公司的重大疾病險都是“
馬后炮
”,時間上已經失去了保險的價值。可是保險公司卻利用模糊的險種名稱來爭取消費者。

  北青報編輯:

  你們好!

  貴報關于友邦退保訴案開展的討論,在廣大讀者中引起強烈反響。

  作為一家人壽保險的

維權網站,我們轉貼了貴刊《友邦案勝負在賠付率》的文章,也組織法律、醫學、保險專家進行了討論,下面是我們的專家對此事的意見:

  1.友邦公司的重大疾病條款應該不是在中國內地所獨有,可以請友邦中國提供其在美國、港臺和東南亞地區的重大疾病保險在售條款。用其國外的產品與國內的作比較,如果差別不大,則可以認定是“水土不服”問題;如果差異較大則應視為“中國特色”,是否存在問題一看便知。

  2.國內壽險產品普遍賠付率較低(代表高額利潤),而(大部分以欺騙、誤導為由的)退保比率卻高達10%(美國2%)。面對雙高的指責,保險公司能否獨善其身是個嚴峻的“烤”驗。

  3.媒體和業界應該就事論事還是一追到底?讓一家公司來承擔社會對我國保險業的整體責難,會不會推動保險糾紛的解決?這些問題值得探討。

  我們將關注貴報的持續報道。

  ■易索理賠網(編輯:盛秀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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