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高管承認隱瞞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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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02日 14:13 中國消費網 | |||||||||
繼前中航油財務總監在法庭認罪判罰后,中航油事件中的另外三位高管莢長斌、李永吉和顧炎飛也陸續走進人們眼簾。昨天,中航油事件中被法庭指控的三位高管在新加坡悄然現身當地初級法庭聽證會,并分別承認法庭對其指控中的兩項或一項。新加坡法庭將于今天宣布對以上三人的判罰。 ■三高管在新加坡初級法庭接受審訊
昨天,中航油發布公告稱,該公司三位高管現任中航油非執行董事莢長斌、李永吉和顧炎飛在新加坡初級法庭接受審訊。莢長斌承認三項指控中的兩項,即違反新加坡證券期貨法331(1)和203(2)條,默許公司不向新加坡交易所披露虧損;承認違反新加坡證券期貨法第331(1)和218(2)(a)條的內幕交易。而對違反公司法第157條(未向董事會披露虧損)的第三項指控,則被法庭考慮保留。 中航油現任非執行董事李永吉也承認兩項指控中的一項,即違反新加坡證券期貨法第331(1)和203(2)條,默許公司不向新加坡交易所披露虧損。而關于違反公司法第157條未向董事會披露虧損的另一項指控,也被法庭考慮保留。 和李永吉一樣,現任中航油非執行董事兼特別工作組組長顧炎飛也承認其違反新加坡證券期貨法第331(1)和203(2)條,默許公司不向新加坡交易所披露虧損。對于違反公司法第157條未向董事會披露虧損的另一項指控,也被法庭考慮保留。 顧炎飛的律師表示,直到2004年10月11日,顧炎飛才獲悉公司出現虧損,而其在中航油母公司的職權范圍并不包括監控新加坡公司的期權交易。而到2004年12月1日,中航油已累積虧損5.5億美元。 2004年11月3日,顧炎飛給中航油發出郵件,詢問是否要向新加坡證券交易所披露該公司第三季度的虧損。而中航油前CEO陳久霖則告訴顧,如果虧損轉移至母公司,則這一信息披露就無足輕重了。 中航油事件中,莢長斌、李永吉、顧炎飛等人被指控犯有觸犯新加坡公司法(未向董事會披露期權交易的MTM損失)、觸犯新加坡證券期貨法第331條(未向新加坡交易所匯報期權交易的損失)等。此外,莢長斌還被指控參與了內幕交易。 ■中航油明天召開股東大會 此外,三人均自愿承諾一年內不擔任任何新加坡上市公司的董事或總裁:莢長斌、李永吉先生從重組方案“完成日”起生效,顧炎飛女士從即日生效。昨天,顧炎飛已表示即日起自愿辭去公司董事職務。 但中航油同時宣布,為了持續保證公司的利益(包括完成公司的重組和恢復),顧炎飛還將在重組完成后一段時間內繼續擔任工作組組長,負責公司的重組和恢復,以及日常管理和運作。預計公司新董事會將在重組完成后,盡快設定新的管理層,并在適當時間對外公布。 記者同時了解到,明天中航油即將召開的股權重組方案表決大會和特別股東大會上,將對重組方案進行表決,并討論是否通過中航油在新交所恢復交易的議案。此前,中航油曾向新交所提出申請,要求恢復其在該交易所的交易,新交所則原則同意該公司的申請。一旦這一議案獲股東大會通過,中航油將于近日復牌。(編輯:盛秀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