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秘密侵權啟示:企業如何應對剽竊式跳槽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02日 10:59 中國消費網 | |||||||||
西安重型機械研究所(簡稱西重所)前高級工程師裴國良在“跳槽”后,將原單位的近萬張商業秘密技術設計圖紙“剽竊”到新單位中冶連鑄技術工程有限公司。這次“剽竊式跳槽”在給西重所造成重大損失的同時,也讓裴國良教訓深刻,不僅自己被判3年有期徒刑、5萬元罰金,還要與中冶連鑄公司共同賠償西重所經濟損失1782萬元,從而成為國內賠償額最大的一起商業秘密侵權案。
職工跳槽“帶”走核心技術 西重所黨群工作部副部長陳自強說,這次侵權案的發現十分不易。2003年7月,西重所技術人員發現西安冶金制造有限責任公司正在用西重所的圖紙為他人加工制造板坯連鑄機設備,經了解得知這兩套板設備是中冶連鑄公司委托該廠加工的四川川威鋼廠和山東泰山鋼廠坯板連鑄機。經過艱苦調查,發現這些圖紙的失竊與原職工裴國良關系較大,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裴國良是西重所連鑄技術方面的專家,參與過多個重大課題研究,掌握著所里板坯連鑄專業方面許多商業秘密。2002年8月,裴國良到中冶連鑄就職,被聘為該公司副總工程師。 經公安部門調查,裴國良跳槽后,利用假期回西安時,將西重所2000年為遼寧省凌鋼公司二號板坯連鑄機主體部分工程的設計圖紙,擅自拷貝帶到中冶連鑄公司,并利用這些圖紙為泰山鋼廠和川威鋼廠設計了連鑄機。 陳自強說,上述被竊圖紙(電子文檔)是西重所在我國第一套百萬噸級連鑄成套裝備技術基礎上歷經二十余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自主開發的逐步完善成熟的成套裝備圖紙,涉及圖紙近萬張,是西重所幾代科技工作者數十年心血汗水的結晶。這些圖紙資料是屬于國家所有的財產。 慘重損失逼迫企業走上維權路 自裴國良等人到中冶連鑄公司以來,該公司先后用他盜竊西重所的技術資料為數家企業做了多套板坯連鑄機,合同總額達二億三千多萬元人民幣,使原本不具備板坯連鑄機設計能力的中冶連鑄公司屢次中標,使西重所失去應有的市場份額,經濟上蒙受了巨大損失。 對于裴國良的不法行為,西重所在2003年6月,派人到武漢中冶連鑄公司找到裴國良,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但裴國良無動于衷。中冶連鑄公司也未停止侵權。 為了維護合法權益,西重所于2003年7月5日向西安市公安局報案,以求制止中冶連鑄及裴國良等人的侵權行為,并挽回損失。 很快,公安部門以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對中冶連鑄公司、裴國良等人立案偵查。2004年5月18日,裴國良在北京被公安部門刑事拘留,同時扣押了裴國良攜帶的一臺存有西重所大量圖紙資料的筆記本電腦。 陳自強說,西安市公安局在辦理該案時,曾多次組織西重所技術人員對他們搜集到的證據進行辨認。通過辨認,發現裴國良跳槽時,帶走的技術資料和重要技術成果的數量遠遠超出了起初的判斷。中冶連鑄亦多次將這些技術資料、成果應用在他們的商業活動中,牟取了巨額的利潤。 2005年3月7日,西安市公安局將案件移送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06年2月22日,西安市中院對此案進行了不公開審理。 商業秘密侵權徹底清查難 西安市中院副院長陳辛一說,隨著知識經濟的興起,知識產權保護將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成為國內經濟往來、國際貿易爭端的主要問題之一。這起案件影響較大,對該案的判決充分表明司法機關注重利用刑罰手段,加強對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的決心。 西重所在采訪時表示,對商業秘密侵權案件的維權十分艱難,首先要發現侵權行為十分不易,此外,由于涉及專業知識,當事人拒不配合,警方的調查取證十分困難。這起案件從立案至今歷時三年,要徹底查處裴國良及中冶連鑄公司的所有侵權行為,仍需時日。 陳自強說,沒有知識產權保護,就不可能有自主創新。由于技術成果具有無形的特點,相對于有形財產來說,更不易管理和保護,需要社會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加大打擊力度。 有關法律界人士稱,隨著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剽竊式跳槽”近年來呈現增多趨勢,但許多受害者卻很難利用法律武器來有效保障自己利益,西重所的這次維權經歷值得許多企業借鑒。(編輯:李旭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