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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不抗訴 檢察院須解釋原因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02日 09:31 中國消費網

  法院判了的民事行政案件,群眾不服可以找檢察院申訴,可是申訴的案件檢察院不立案、不抗訴,老百姓該找誰說理去?

  昨天,記者從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獲悉,該院剛剛推出申訴案件“答疑制”。

  每月的25日(節假日順延),將由民事行政檢察處主管處長和承辦人對不立案、不
抗訴的理由進行解釋和說明,為申訴人答疑釋惑、以案釋法。

  北京市檢二分院民事行政檢察處負責人說,現在越來越多的人知道檢察院不僅管刑事案件,民事行政案件也管,到檢察院申訴、要求檢察院向法院提起抗訴的越來越多。但是很多情況下,檢察官經過審查確認法院判決沒有錯誤,決定不予立案抗訴后,申訴人卻想不通,一次又一次找檢察院申訴,到一個又一個機關上訪。這項新舉措能讓群眾把“理”辨得清楚,官司“輸”得明白,從而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編輯: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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