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將對40家高爾夫球場實行用水定額,不同性質用水分別計量
今后,遍布北京11個區縣的40家高爾夫球場的用水將按照用水定額標準進行控制,超額用水將累進加價。昨天,北京市水務局首次發布《關于加強高爾夫球場用水管理工作的通知》,再生水和雨水今后將在高爾夫球場得到廣泛應用。
市水務部門有關人士表示,《通知》是在去年底對全市所有高爾夫球場調查后“量身定制”,調查內容包括占地面積、年用水量、裝表情況、交費情況等內容。要求下發后,各區縣水務局和節水部門將定期對球場監督檢查,對達不到要求的球場將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
超標部分加價一至三倍
超額用水累進加價的制度將在高爾夫球場實施。依據通知,高爾夫球場的所有主要用水部位,必須按照不同用水性質分別安裝計量水表。節水管理部門將每年向球場下達用水指標,超指標用水的單位要按照累進加價的收費制度執行,超出規定數量20%以內的部分,按照水價的一倍標準收取;超出規定數量20%至40%的部分,按照水價的二倍標準收取;超出規定數量40%以上的部分,按照水價的三倍標準收取。
球場景觀用水須用再生水
對于球場的景觀用水,通知要求必須使用再生水,而不得使用自來水或自備井水。此外,再生水管線覆蓋范圍內的高爾夫球場,必須引用再生水進行草坪灌溉、沖廁等其他雜用,符合條件的單位須建設中水處理設施。
有人工湖的球場要對其進行防滲處理,人行道、車行道及停車場、建筑屋頂等,須采用雨水利用設計,充分收集和利用雨水。
在取用水方面,直接取用地表水或地下水的高爾夫球場,要求必須進行水資源論證并申請取水許可;原來水源為農(林)業用井的,必須限期到節水管理部門辦理自備井變更手續,重新核定用水指標。(編輯: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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