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不同于一般行政機關的權力,必然要求有不同于一般行政機關的監督
按照約定,2月22日上午,距離八點還差幾分鐘,記者來到了公安部門口。一位年輕的武警戰士將記者領到了公安部大院后邊不起眼的一棟小樓。
經常采訪一些領導,記者習慣于早來,然后等候。祝春林的秘書已經等候在樓道里
。他伸出手與記者握手,笑著說:“領導已經到辦公室一些時間了!
祝正端坐在他的辦公桌前。見到記者進來,提起水壺倒水,神態自然隨和。
他接受采訪的風格很獨特,先要把所有的問題聽一遍。由于事先沒有給他傳真采訪提綱,記者生怕他嫌問題太多。但他始終靜靜聽著,直到最后一個。然后笑著說:“你的問題很多,只怕會讓你失望!
他開始談他關于督察制度的想法。語速很慢,一邊思索一邊說,思維十分縝密。表達完自己的觀點后,他開始逐個回答問題。記者一直擔心自己的問題問不完,但一直到最后一個問題,他始終耐心回答。
對于一些敏感的問題,他笑著說:“這個最好不要再炒作了!比缓笠廊荒托慕獯。
不受監督的權力必然產生腐敗
《瞭望東方周刊》:相對于公安其他部門來說,警務督察的報道很少,給人一種頗為神秘的印象。過去幾年督察工作為什么宣傳這么少?
祝春林:我任公安部督察長以來,還是第一次接受媒體的采訪。這些年督察宣傳力度確實不夠,要加強。這有兩方面原因:一是我們宣傳意識不夠強;二是新聞界的朋友可能對這個新事物還缺乏一點敏感。當然,主要還是我們自身的原因。
督察工作需要廣大群眾與民警的支持和參與,越透明效果會越好。
《瞭望東方周刊》:你們在最近的新聞發布會上說,目前全國督察警力有近9000人,與其他警力之比不足1:100。督察是不是也同樣存在警力短缺的問題?會不會繼續增加督察警力?
祝春林:督察隊伍要精干。這方面我認為質量比數量更重要,當然要在保證一定數量的前提下。
除了督察,公安內部還有紀檢、監察、審計和政工、法制等部門也承擔相應的監督任務。各警種和業務部門也擔負著層級監督的責任。
《瞭望東方周刊》:公安內部已經有紀檢、監察、審計等監督部門,為什么還要設立督察機構?有哪些必要性?
祝春林:警務督察制度是公安機關獨有的監督制度,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在貫徹實施依法治國方略、推進政治文明建設的進程中,黨中央、國務院對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制度建設的重大改革之舉。它的建立,使我國公安內部監督與公安機關所擁有的執法權力更相適應。
公安機關不同于一般行政機關,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既擁有刑事司法權又擁有行政執法權,而且權力的行使比較分散,如果缺乏及時、有效的監督,便容易被濫用、導致腐敗。因此,擁有不同于一般行政機關的權力,必然要求有不同于一般行政機關的監督。
不受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這是永恒的定律。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是所有行政機關都有的,但是公安機關更需要有與其行使的不同于一般行政機關的執法權力相適應的不同于一般行政機關的監督,否則必然出問題,尤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更是如此。
河南兩公安局長在暗訪中丟官
《瞭望東方周刊》:督察有什么獨特的優勢?
祝春林:督察有許多職能優勢。警務督察制度是適應加強對公安執法權力運行監督的需要,應運而生,它側重于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特別是對執法執勤活動的過程和現場進行監督,延伸了監督觸角,增強了監督的時效性、針對性和權威性。它的職能優勢是顯而易見的,也是不可取代的。
其中最明顯的一個就是現場督察。督察實踐表明,在保障重大警務部署的落實,強化執法過程的監督,查糾正在發生的民警違法違紀行為,加強內務管理、推進隊伍正規化建設,以及維護民警執法權益等方面,督察都能做到及時深入現場明察暗訪,同步跟進檢查監督,較之其他形式的內部監督具有明顯的職能優勢?梢哉f,警務督察制度的建立創新了監督方式,拓展了監督領域,加大了監督力度,增強了監督時效,它寓監督管理于執法過程中,開辟了一條抓業務、抓隊伍、抓監督三者有機結合、同步運行的新途徑。
督察民警可以深入公安執法執勤現場進行明察暗訪,可以同步跟進執法過程,可以現場處置民警正在發生的違法違紀行為,并有權將違法違紀民警帶離現場,有權決定對其停止執行職務或禁閉并經行政首長批準后執行。
督察在抓工作落實上,也更能發揮獨特的作用。抓落實是督察的第一要務,是天職。警令一出,督察立即深入基層,同步監督。江蘇一個市公安局局長說,督察“是我眼睛、耳朵、手、腿的延伸,使我具有順風耳、千里眼和三頭六臂”。
督察相對更少機關化。各級公安機關的督察隊,能夠機動靈活地開展多種形式的現場督察。督察的功能也類似警方處理社會問題的110,接到舉報及時出現在現場。
《瞭望東方周刊》:在具體的公安執法活動中,督察部門是怎樣介入的?能不能舉一個例子?有社會影響的重大案件中是否都有督察的參與?
祝春林:去年,河南省公安廳在全省部署打黑除惡、追逃兩次集中統一行動,省廳督察隊發現有兩個分縣局主要領導嚴重不負責任,按兵不動,貽誤戰機。副省長、公安廳廳長秦玉海提出嚴厲批評,并督促當地黨委、政府嚴肅追究責任。當即這兩個分縣局的局長、政委被就地免職,這在全省公安機關乃至社會上引起了強烈震動,有力地推動了工作的落實。
《瞭望東方周刊》:我聽說按照群眾舉報線索暗訪也是督察常用的工作方式?
祝春林:督察很重要的一個功能就是通過明察暗訪發現問題,揭露矛盾,并督促解決。我們常用的一個工作方式就是不暴露身份到群眾舉報地去“蹲點調研”。比如接到舉報說某個地方社會治安長期不好,有黑惡勢力存在,督察部門就派員深入該地蹲上一段時間,摸清實情,寫出專報。再根據領導批示,督促當地公安機關集中整治。
既要不怕得罪人又要愛護人
《瞭望東方周刊》:督察制度建立已經九年了。你個人有什么樣的感受?
祝春林:我們用前五年時間結束了初創,再用五年時間規范和深化督察工作,完善健全警務督察制度?梢灶A期,到明年國務院頒布的《公安機關督察條例》施行10周年的時候,警務督察制度可以說基本成熟,會呈現出一個更加嶄新的局面。
《瞭望東方周刊》:你覺得這九年來,警務督察制度從無到有,發展良好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祝春林:有兩個根本因素在起作用。首先是黨的十六大以來,公安部黨委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樹立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胡錦濤總書記“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隊伍建設是根本,也是保證”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深入地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公安工作的決定》和第二十次公安會議精神,先后開展了大討論、組織了大練兵、實行了開門大接訪,更新了執法觀念,端正了執法思想,確立了執法為民思想在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中的指導地位。在這個背景下,全警的工作標準也得到大大提高,這為督察工作創造了良好的環境,注入了強大的動力。
其次,公安部黨委歷來重視公安內部監督工作,特別是周永康同志到任后非常注重形成決策、執行、監督、落實相協調的工作格局。他指出公安機關沒有不受監督的權力,沒有不受監督的民警,公安民警的權力行使到哪里,監督的觸角就要延伸到哪里,強調了監督工作特殊的極端重要性、緊迫性,要求把解決傷害群眾感情、漠視群眾疾苦、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作為監督工作的重點。這進一步明確了督察工作的方向和指導思想。
《瞭望東方周刊》:督察天生就是為了監督警察。我覺得督察似乎容易與警察形成對立情緒。 你怎么給督察定位?
祝春林:督察是管警察的警察,但同時也是保護警察的警察,服務警察的警察!肮芫臁,是替黨和人民、替公安機關黨委和行政首長來管,以更好地實現“人民公安為人民”;“服務警察”,也是為了公安機關更好地擔負起鞏固共產黨執政地位、維護國家長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樂業重大政治和社會責任來服務警隊,二者是內在統一的。督察和警察的關系,不僅是同志、戰友,還是手足兄弟。
作為管警察的警察,我們要求督察 “嚴到位” ,做到執法執紀有鋒芒;同時作為保護警察的警察,我們要求“愛到位” ,做到維權服務獻愛心。在工作中,既要堅持原則,敢碰硬,不怕得罪人,又要關愛自己的戰友。
《瞭望東方周刊》:怎么去愛?
祝春林:比如每到重大節假日,公安部警務督察局都要組織人員到各地明察暗訪民警執行“五條禁令”情況。“五條禁令”中明確規定,警察酒后駕車一律辭退,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開除,非常嚴厲的。為了保護民警,我們要求到現場督察的隊員在發現酒后駕車時,盡可能地在車輛起步之前就予以制止,這樣也就是給一個處分,而不會脫警服,丟掉飯碗。既堅持了原則,又挽救了民警。
浙江舟山有個派出所的片警王某,一位一貫表現良好的警察,與轄區群眾感情很深。有一天夜間他接到110指揮中心指令,讓他出現場處置一個老板毆打民工的警情,他及時趕到了現場。但由于案發在里屋,他沒有發現情況就回去了。此前他已經在這一天內八次出警,還從山上背下一名求救的女青年。
過一會,110指揮中心再次指令他去處置這個警情。他又一次趕去,但還是沒有發現。由于沒能及時制止,民工最后被毆打致死。王某因為玩忽職守罪被追究刑事責任,也失去了警察的工作。禍不單行,他的獨子患病離開了人世,后來他不愿拖累妻子,逼迫妻子與他離了婚。他經受不住打擊吃安眠藥自殺,但被搶救了過來。
轄區老百姓知道后集體寫信為其呼吁。周永康同志得知后十分關注,批示給我們要求依法妥善處理。警務督察局及時派員前往會同浙江省公安廳開展調查,一方面,教育王某服從判決,做好工作,并要求公安機關舉一反三,吸取教訓,嚴格執法,提高現場處置水平;另一方面,又與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溝通,為王某在刑滿后安排一份工作,還做工作使他與妻子復了婚,并為他們操持了婚禮。王某與妻子深為感動,他們重新鼓起了生活的勇氣。
不要以管人者自居
《瞭望東方周刊》:這些年督察中發現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
祝春林:有多發易發的問題,比如特權思想和僥幸心理支配下的違反“五條禁令”,以及對待群眾冷硬橫推、亂扣濫罰等。少數民警權力尋租搞腐敗,執法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也時有發生。
《瞭望東方周刊》:大家都知道,任何內部監督都存在很大困難,監督效果也令人擔憂。
祝春林:這從兩方面來解決。首先督察就是干這個的,就要敢于碰硬;第二要更多創造一些異地督察、交叉督察、上對下督察的機會,能有效避免阻力。
《瞭望東方周刊》:監督別人是需要實權的。督察有什么樣的權力可以讓人望而生畏?
祝春林:一是國務院頒布的《公安機關督察條例》賦予督察法定的職權,督察本身有現場處置權,責令執行權,對違法違紀民警帶離現場權,經行政首長批準后可以撤銷或者變更下級公安機關錯誤的決定、命令,對嚴重違法違紀民警可以停止執行職務或禁閉,權力不小了。
第二,督察可以把發現的問題報告行政首長,使督察的成果化作行政首長的明確警令,實現督察價值的最大化。
《瞭望東方周刊》:那是不是每一次督察都要匯報到一把手那里?
祝春林:《公安機關督察條例》明確規定:督察機構向行政首長負責。所以,重大事情都要匯報。我們要求督察部門每周將綜合督察情況向行政首長和局領導報告、每月向公安機關所轄警種、部門通報的制度,重大事項隨時報告行政首長。
《瞭望東方周刊》:你自己身兼紀委書記和督察長這兩個職務。在公安系統內部,紀檢和督察兩種監督機構各有什么樣的特點?他們的工作有什么異同和聯系?你怎么協調所領導的這兩個機構的工作?
祝春林:紀委書記擔任督察長更有利于形成監督合力,更有利于統籌安排,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實現優勢互補。各監督部門領導還可以交叉任職。
《瞭望東方周刊》:紀委書記和督察長這兩種角色,你哪一種扮演多一些?哪一種在你心里分量更重一些?
祝春林:人之常情,年幼的總是受關愛。督察制度是新事物,我當然給予了更多的關心。
《瞭望東方周刊》:督察制度今后的改革設想和變化預期是什么?
祝春林:應該在繼續強化執法監督、保障執法為民,緊扣重大警務部署抓落實以及維護民警執法權益等方面有所作為,前景是很廣闊的。
《瞭望東方周刊》:3月1日就要實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專門設一章對公安執法行為作出規范,列明11項執法過程中可能發生的違紀行為,這些是否也屬于督察的監督內容?
祝春林:當然了。為了搞好監督,督察隊伍建設中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求全體督察民警首先必須學法懂法。
《瞭望東方周刊》:做督察時間長了也容易產生特權思想。
祝春林:不能有特權思想,不要以管人者自居,更不能以督察的特權思想去反對民警的特權思想。
堅決制止傷天害理的事情發生
《瞭望東方周刊》:佘祥林案、以及河北聶樹斌案、云南警察杜培武案,幾乎所有的冤假錯案背后都有刑訊逼供的影子。作為公安部紀委書記、督察長,你怎樣看待這些冤案?怎樣才能保證這些冤案不再發生?督察制度在這方面會不會有所作為?
祝春林:公安機關有很多教訓汲取,也采取了十分嚴厲的措施。周部長多次指示,人命關天,生命無價,公安機關要切實尊重和保障人權,實現社會公平和正義,必須堅決制止傷天害理的事情發生。
公安部針對刑訊逼供、濫用槍支警械、濫用強制措施進行的專項治理已開展九年了。目前刑訊逼供的情況已經大幅下降。我們有個嚴格的規定,一個省一年內如果出現兩起刑訊逼供并造成嚴重后果的案件,該省的公安廳長就要到公安部向部黨委檢討。這些年已經有20多人次檢討了。
各級公安機關通過大討論,從許多惡性事件,包括孫志剛事件中吸取教訓,尊重和保障人權意識已經大大加強。
公安部通報的警務督察工作相關情況
2月14日,公安部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自1997年國務院發布施行《公安機關督察條例》以來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的相關情況。近九年來,共有10034名民警因違紀受到停止執行職務的處理,5856名民警因違紀被采取禁閉措施,全國各級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共開展現場督察活動360萬次。同時,公安機關督察部門平均每年向紀檢監察部門或司法部門移送案件達到二三百起。
目前,全國公安機關共建立警務督察機構2808個,有專職督察民警近9000名。
(編輯:譚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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