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順平縣 六醫生收回扣被判受賄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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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28日 09:18 中國消費網 | |||||||||
本報石家莊2月27日電記者報道:最近,河北順平縣醫院6名醫生因收受藥品回扣被河北順平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犯有受賄罪,在當地引起極大反響。雖然6名醫生受賄金額均不足1萬元,且案發后退贓積極,被免于刑事處分,但此案的判決還是引發熱議。這6人中,4名是普通醫生,兩名科室主任、副主任也是不脫離業務的醫生。法律界人士稱:這是一個突破。它意味著,今后,不僅是醫院的管理者和藥房負責人,即便是普通醫生,如果吃藥品回扣,也將受到法律的應有制裁。
每到月底或月初,一輛桑塔納轎車就會神秘現身順平醫院停車場。從不見有人下來看病,卻總有“白大褂”偷偷上車…… 此案的偵破,非常有戲劇性。順平縣人民檢察院收到舉報是在2005年3月。經過3個月的蹲點監控,順平縣的檢察官們發現,原來,這輛桑塔納轎車竟是一個專門給醫生兌現藥品回扣的場所!藥商到醫院后,先統計醫生的開方用藥情況,然后按比例發放回扣,那些白大褂,就是上車領取回扣的醫生。 據順平縣人民檢察院介紹,在2003年9月到2005年5月間,保定市和石家莊市的4家醫藥公司的4名藥商采用向有處方權的醫生提取藥品回扣的方法,向醫生行賄176077元,全院涉案醫務人員達71人,收受的回扣從數百元到近萬元不等,其中內二科包括主任、副主任在內的6名醫生分別收受了從7000多元到9900多元不等的回扣。 因為此案的偵破,檢察官們也摸清了藥商將新藥打入醫院的基本途徑。 首先,藥商要對院長、藥庫主任等多道環節進行“公關”。藥品進入醫院后,一般實行代銷制,如果沒有患者使用,最后要退給藥商。為促使手握處方權的醫生給患者多開這些藥,藥商就給醫生明碼標價發“處方費”。比如,每開一支“頭孢拉定”,可提取8元回扣,后來漲到12元。每開一支“派舒平”,給回扣5元,“克林霉素”每支回扣3元。 誰來統計醫生的處方呢?是醫院的藥房和受雇于藥商的醫生。當然藥房和醫生不會白干活兒,每月要拿數百元好處費。這樣,經過幾個環節的周轉,到了患者手里,藥價往往暴漲了幾倍、甚至十幾倍。 順平縣人民法院:醫生開處方表面看是技術性服務,實質上是對藥品的管理工作,是國家公權力的表現。普通醫生吃回扣,也將受到法律制裁 此案的焦點是:對于醫療機構的管理者利用職權收受醫療代表的回扣的行為,如果數額較大,肯定構成受賄罪;但是,一般醫生開處方收回扣算不算受賄?此前尚無定論。 一種意見認為,刑法規定,受賄罪的犯罪主體是公務人員,而醫生不是公務人員,開處方只是一種技術性服務工作,不具有公務性和國家意志性,不具備受賄罪的主體資格和主觀故意,而且法律對臨床醫生收受藥品回扣行為未明確規定是犯罪。因此,醫生利用處方吃回扣、拿提成不算犯罪。況且,醫生開處方收回扣,是醫療系統公開的秘密;與大醫院相比,這幾名醫生收受的回扣微不足道。 另一種意見認為,醫生開處方收回扣,就是一種商業賄賂行為。并且,這種現象非常普遍,是導致人民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一個重要因素,因此應該依法懲處。 順平縣人民法院認為,順平縣醫院是國家公益性國有事業單位,其醫生屬于國有事業單位從事公務的國家工作人員。銷售人員到醫院推銷藥品,不等于將藥直接賣給了患者;能否將藥品賣出去,有賴于醫生是否給患者使用該種藥品。醫生開處方的行為,表面看是一項技術性服務,但實質上是對藥品的管理工作,是國家公權力的表現。 故此,順平縣法院在今年1月17日作出一審判決,判處6名醫生犯有受賄罪,免于刑事處罰,追繳違法所得;判處4名藥商犯有行賄罪,免予刑事處罰。另外60多名開處方收回扣的醫生,有的因數額較小,或主動說明問題、主動退還違法所得,未納入刑事訴訟程序。 一位法律界人士指出:雖然對6名醫生沒有判實刑,但是,這仍是一個極具意義的判決。因為6名醫生中,4名是普通醫生,兩名科室主任、副主任也是不脫離業務的醫生,這就意味著,以后,不僅是醫院的管理者和藥房負責人,即便是普通醫生,如果吃藥品回扣,也將受到法律的應有制裁。 來自順平的最新消息:目前,保定市和順平縣衛生系統正抓住這一案例,警鐘長鳴,強力整頓行風,建立健全規章制度,確保不再發生類似案件。(編輯:李旭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