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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沽源非法開墾原始草原 京津生態屏障受損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28日 08:52 中國消費網

  北出京城260公里的河北省沽源縣,有一片900平方公里的原始草原,它是頗負盛名的京北壩上草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距北京最近的原始濕地,也是阻擋風沙入侵京津的最后一道屏障。這里還是灤河和潮白河的發源地,其生態環境與北京的環境及主要飲用水質量息息相關。然而,在這片草原腹地的平定堡鎮溫鐵爐村卻發生了兩起非法開墾原始草原的事件。

  兩份租賃合同———

  幾千畝草原被肆意開發

  2004年1月,沽源縣電視臺播出一則消息:國有食品公司對外租賃牧場。溫鐵爐村村民郭振林作為唯一的投標人,以46萬元的價格獲得了6758.65畝草原50年的使用權。2005年3月16日,沽源縣國土資源局與郭振林簽署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用途為農用地。郭振林承租這塊草原后,縣里又批給他1500畝占補平衡指標,允許他在這塊草原上開墾1500畝耕地。2005年5月,縣國土資源局一負責人通知他,占補平衡項目已經批了。于是他就圍著縣畜牧局為防沙養草而設立的圍欄進行開墾,到底開了多少畝他自己心里也沒數。

  2004年春天,北京金運淀粉糖有限公司的王希波以辦旅游區、建跑馬場為名,與村委會主任簽訂承租2000畝草場合同,租期30年,每畝租金15元。據村民劉發喜回憶,當時村里讓村民簽字,說是為村里修路,建旅游區、跑馬場、

高爾夫球場,大家認為這是為村民辦好事,就簽了字。村民王光起說,讓我簽字時沒說占用那么多草原,更沒說開墾草原種地。誰知,王希波承租后,立即將草原做耕地使用,草籽一粒沒撒,只種胡麻、菜籽;旅游區沒建,原有的度假村也拆得差不多了。時至今日,王希波也只付了5000元訂金,沒交其他承包費。

  兩個處理決定———

  與實際有差距村民不買賬

  2005年5月后,溫鐵爐村村民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呼吁制止破壞草原的行為。9月20日,沽源縣委、縣政府做出決定:郭振林租賃的草場,除留下1500畝打草場,其余草場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和溫鐵爐村民共同放牧;溫鐵爐村第六村民小組草場內耕地,除留下400畝原有耕地,其余由郭振林恢復草場植被;非法多開墾的1258畝草地,由郭振林于2006年6月底前自籌資金恢復為多年生牧草地;王希波開墾的1650畝草場,由王希波于2006年6月底以前自籌資金恢復為人工種草地,播種草種為國家二級以上種子。2005年王希波沒有按照約定改良草地,而是將草原變為耕地,應交納1500畝草地的承包費76500元(51元/畝)。其中,上繳縣畜牧水產局45000元作為植被恢復儲備金(30元/畝),另扣除機耕費9000元(6元/畝),剩余22500元交溫鐵爐村村委會,資金用途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沒收王希波非法超開150畝草地的非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金額罰款。按25元/畝收入計算,兩項共計款7500元。2006年給王希波留下270畝草地(原合同不變)建跑馬場,其余承包草場由村委會與其協商解除合同。

  時隔不久,縣政府又做出第二個處理決定,與第一個處理決定不同之處有四:一是在溫鐵爐村第六村民組留出100畝草灘,作為該村宅基地用地;二是沒收郭非法開墾的1258畝草場違法所得,并處以1倍金額罰款,按51元/畝(原25元/畝)收入計算,兩項共計款128316元;三是王希波沒有按照承包合同和改良草場的規定履行義務,由鎮和村委會與王解除原承包合同,王的草場改良承包費提高到51元/畝,共計84150元;四是對郭罰款和王交納的承包款共計212466元全部交給溫鐵爐村委會。

  上述處理決定說明,沽源縣對群眾反映的非法開墾草原的問題還是比較重視的。然而,村民對“處理”并不領情。村民認為,縣里認定的開墾面積與實際情況相差太遠。村民讓記者看了一份溫鐵爐村開墾草原草圖,上面畫著郭振林、王希波所占草原的位置和面積。其中,郭振林開墾了6塊草原,合計4321畝,王希波開墾1750畝。村民們要求有關部門解釋清楚,郭振林早在2002年就開始承包草場,2003年圈圍欄,為什么2005年1月才簽合同?郭振林大面積開墾草原2005年5月就開始了,而這1500畝占補平衡項目的可研性報告成文日期卻是9月13日,《張家口市2005年第一批占補平衡補充耕地項目入庫通知》成文日期是11月2日,也就是說在郭振林開墾這片草原半年后,即村民上訪后才補辦的。村民說:“共同放牧”的處理意見也是違反河北省地方法規的,早在2003年河北省就發布了《家畜禁止放牧實行圈養的暫行規定》。村民認為,這其中必有蹊蹺。如果沒有縣里有關部門的默許和有關領導撐腰,郭振林、王希波沒有膽量大面積開墾草原。

  開墾草原———

  何以能“先上車后買票”

  發生在沽源縣的這兩起破壞草原事件,違反國家禁止非法侵占草原、禁止非法改變草原用途等多項禁令。

  2004年5月,農業部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徹查非法開墾征占草原行為,嚴肅查處強行占用、未經批準或騙取批準、少批多占等非法使用草原的重大案件。要求高度重視借種植牧草或者飼料作物在草原上種植農作物或其他經濟作物等非法使用草原行為的查處。通知強調,對劃定的基本草原,依法實施嚴格的監督管理,不準以發展糧棉生產的名義非法開墾草原,不準以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名義非法占用草原。2005年農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草原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凡在2003年3月1日后開墾草原的,一律以非法開墾草原論處。嚴禁超越批準權限違反法定程序批準征占用草原。

  沽源縣有關負責人是這樣解釋的,6月壩上草原進入旅游旺季,造成監管不力,致使郭振林、王希波二人多開墾了大面積的草原,這對其他村民的利益造成了損害。對此一定要追究責任,該處理的一定要處理。至于郭振林未經批準就私自開墾草原,縣里的說法是因為想多上幾個項目,壩上封凍期長、無霜期短,只有3個月施工時間,等上級批下來再干就來不及了,只好“先上車后買票”了。當初的動機是好的,只是在運作中出了點問題。

  隆冬時節,記者在草原上看到:遠處幾匹馬悠閑地吃著草(見圖),近處收割胡麻后留下的一片片齊刷刷的黃根在雪后格外耀眼。溫鐵爐村村民痛心地說:恢復這片原始草原需要幾十年!

  《人民日報》 (2006年02月28日 第十三版) (編輯:李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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