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丑聞第一案判決 陳久霖助手認罪入獄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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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23日 10:03 中國消費網 | |||||||||
新加坡法庭昨天宣判了中航油前財務總監林中山的具體罪行。這位中國航油(新加坡)公司的前財務主管,被判入獄兩年,并處以15萬新元罰款,罪名是其對一年前該公司幾近倒閉負有一定責任。 林中山當庭認罪量刑不重
由于中航油財務丑聞是自1995年巴林銀行前交易員尼克·利森損失14億美元以來最為嚴重的一次,所以此前業內普遍認為,此次判決的嚴厲程度將顯示新加坡的司法部門對這樁財務丑聞的重視程度。 在本月17日新加坡法庭對林中山的初審中,法庭指控,由于沒有及時披露信息,林中山觸犯了新加坡有關的證券與期貨法。 此外,法庭還指控林中山與陳久霖串謀欺騙德意志銀行。 對于這兩項指控,林中山17日當庭認罪,并表示愿意接受監禁的刑罰。根據新加坡法律,當時業內人士預測,林中山的這兩項罪名都能被處以最高7年的監禁,并會被處以罰款。 但從昨天新加坡法庭對林中山的宣判結果可以看出,林中山接受的制裁并不是很嚴重。 中航油態度低調回避采訪 昨天,中航油新聞發言人云大衛接受了記者的詢問。對于中航油的第一起宣判,這位新聞發言人顯然不愿意發表太多的看法,直接推給了林中山的辯護律師。 與中航油的態度相似,其母公司中航油集團的新聞發言人邊暉,對于這起判決也很回避。他直接告訴記者,“沒有什么東西可以發表”,具體的庭審過程也不清楚。 記者試圖聯系到林中山辯護律師黃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但是幾經輾轉之后,這位黃律師沒有接受記者的采訪要求。 陳久霖的法律費用自己支付 新加坡法庭對林中山的宣判,是中航油事件中首個受審定罪的中航油高管。 在中航油事件中,焦點人物仍然是曾經被譽為“打工皇帝”的前中航油總裁陳久霖。 對于陳久霖的具體判決時間,云大衛強調,昨天只是對林中山的宣判,目前還沒有確定陳久霖受審的具體日期。 但根據此前的時間表,陳久霖預計將于3月份在新加坡受審,中航油將不會為已經停職的陳久霖支付法律費用。 陳久霖可能會被從輕發落 據了解,法庭對陳久霖的指控遠遠多于林中山等人,陳久霖將面臨總共15項罪狀,其中10項是制造假信息罪。如果所有罪名都成立,陳久霖將面臨最多70年的監禁。 盡管很多業內人士表示,由于新加坡的法律量刑標準不同于中國,因此無法判斷此次判決的輕重,但林中山的判決結果或許意味著陳久霖面臨的刑罰總和很有可能不會是70年。 中航油股票下月恢復交易 云大衛向記者證實,目前該公司已獲得新加坡交易所原則同意,計劃3月底前恢復股票交易。 此外,本月8日,中航油發布公告,宣布公司將在3月3日召開特別股東大會,討論并通過股票合并,向集團公司、BP、淡馬錫非直接子公司Aranda和B項債權人發行新股、任命公司新董事等重要事項。 中航油財務丑聞大事記 ■2004年11月30日 中航油自曝石油期貨虧損5.5億美元陳久霖被停職 ■2004年12月3日 新加坡政府召陳久霖及三董事協助調查 ■2004年12月8日 新加坡警方正式拘捕陳久霖 ■2004年12月10日 中航油危機小組飛赴新加坡 ■2004年12月14日 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停牌等待重組 ■2005年1月24日 中航油公布重組計劃 ■2005年3月29日 普華永道發布中航油虧損事件報告 ■2005年6月7日 中航油發布公告稱陳久霖可能以15項罪名被起訴 ■2005年6月9日 陳久霖第一次受審面臨最多70年監禁 ■2005年6月13日 中航油重組計劃在新加坡獲批 ■2005年12月5日 注資1.3億美元中航油完成重組 (編輯:李旭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