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改革征地制度減少農村不穩定因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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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23日 08:44 中國消費網 | |||||||||
昨日,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陳錫文表示,要解決征用農民土地引發的矛盾,最終要提出逐步推行征地制度改革。 同時,他強調,新農村建設的整個方案設計中,未涉及到農民可以自由買賣土地的問題。至于征地制度如何改革,他稱,還在進一步研究。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前日出爐后,昨日,陳錫文受邀赴國新辦新聞發布會,對中央一號文件進行了解讀。 有記者提出,目前因征地引發的農村群體性事件已占全國農村群體性事件的65%以上,國家將采取什么措施來保障農民權益以及失地農民的補償。 陳錫文透露,現在城市建設和工業建設,每年征用土地將近20萬公頃。他直言,征用農民土地引出的一些矛盾,確實是當前某些地方不穩定的因素。 他指出,征地最重要的是處理好幾個矛盾:一是耕地的減少和確保農業發展和國家糧食安全的問題;二是對被征地農民的經濟補償問題;三是失地農民就業和社會保障的問題。 如何解決這三個矛盾,他稱,第一是提高對農民失地的補償標準,第二是強調對失地農民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安置,第三是把失地農民納入當地城鎮的社保體系。他強調,農民征地問題的解決最終要提出來逐步推行征地制度本身的改革。他稱征地制度改革影響重大,他預測“改革只能是漸進的”。 陳錫文強調憲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不許買賣,至于征地制度如何改革,目前還在進行研究中。他表示,中國政府將繼續堅持實行世界上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編輯:李旭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