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表搭錯線為鄰居付3年電費 電力公司稱不負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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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20日 08:23 東方早報 | |||||||||
早報記者 顧文劍 李雪 收到一月份的電費單,讓家住平型關路申地苑的徐先生很是納悶:一家人回老家安慶住了半個月,怎么電費反而還比平常多了近30元呢?一查才知道,電表搭錯錢,自己近3年來,一直在為鄰居所用的電交費。昨日下午,早報記者趕到徐先生的住所,“一排4個電表,最右邊那個才是我家的,而兩年半來,我一直按照最左邊的電表顯示的度數交電費。”徐先
據了解,徐先生于2003年7月拿到位于平型關路68弄的申地苑4幢1204的房子,入住后一直按照自家電表的讀數交納相關費用。 對電費單有疑問后,上周日,徐先生先找到小區物業。物業工作人員打開平時緊鎖的配電室房門。經檢測,電表運轉正常,周邊線路也沒有漏電現象。 “但工作人員關閉電表閘門,我家仍然通電,”徐先生回憶說,“半小時后,隔壁1201室的鄰居找上門來,問好端端的怎么斷電了,時近中午卻沒法做飯。” 雙方再查發現,各自拉下自家電表的閘門,停電的卻是對方。 于是,兩戶人家致電上海市滬北華靈供電公司。電力公司原始登記記錄上,1201和1204兩室戶主名稱均正確,但繳費號和收費情況卻相互倒置。 “這意味著我們每月按單子繳費,但都是鄰居家的電費。”徐先生告訴記者。 截至事發,電表上顯示徐先生所住的1204室用電度數為3748度,而1201室則為2500余度。徐先生計算,自己入住不到3年,但多支付出約600元的電費。 電力公司:不是自己責任 早報記者隨即電話聯系了上海市北供電分公司,該公司搶修中心的一位唐先生表示,從居民家里出來的出線屬物業公司業務范疇,而工房外的進線才由供電局負責,“造成錯誤的原因要么是電表上的門牌號寫錯,要么是出線上的門牌標錯致施工錯誤,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要找開發商當初委托安裝電線的施工隊了。”唐先生表示,“這八成不是我們供電部門的責任。” 而小區物業表示,當初該樓盤的開發商已經向電力公司繳納相關費用,由后者進行線網的鋪設,而驗收也是由電力部門來操作,自己則是一點責任也沒有。 雙方尚未達成協議 據了解,聞曉此事的滬北華靈供電公司也于上周派遣了維修工人上門查看。“對方稱要將兩個電表予以調換,我當場就拒絕了,因為事情還沒協調解決,怕到時候對方不承認。”徐先生解釋說。 昨日上午,電力公司再次前來協調,住在1201室的鄰居認為電力部門不承認自己的錯誤,一口怪罪開發商,缺少誠意,致使責任的認定和承擔發生困難。雙方分歧過大,最終不歡而散。 對此,徐先生希望相關部門能盡早解決問題,“自己因為多交納了電費,眼下不再向電力公司付費,等對方電表的總度數和自己等同了再說。”按照徐先生的說法,這一建議在和前來調解的電力公司工作人員交涉后,后者則作出了口頭答應。 電力公司方面的唐先生表示,這件事要解決也很簡單,兩戶人家按照各自的用電清算賬款,多用的償還多支付的,然后把居民的出線調整一下就可以了,但如果居民拒絕調整,則要追究相關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