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電話遭雷擊 死者家屬告網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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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17日 13:59 中國消費網 | |||||||||
延慶縣康莊鎮一村民在接電話時遭雷擊身亡,家屬認為,網通公司在裝置電話及架空電線的過程中存在嚴重過錯是導致其死亡的原因,將中國網通集團北京市通信公司起訴到法院,索賠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50余萬元。昨天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開庭。 現場還原:雷聲響起慘叫昏倒
死者張維安的女婿回憶,2005年5月30日晚上8時30分左右,自己和岳父、岳母等5人正在家中吃飯,此時屋外下著小雨。這時家中電話響起,岳父起身接電話,在通話的過程中,一聲巨大的雷聲響起,岳父慘叫一聲后倒在地上,家中的電燈同時熄滅。 當死者女婿扶起張維安時,發現岳父已經昏迷,不能言語,心跳微弱。 當晚9點多將其送到延慶醫院時,張維安的心臟已基本停止了跳動。醫生搶救了兩個小時后,宣布搶救無效。 死者家屬:避雷裝置存在問題 據了解,當晚發生雷擊事故后,該村的電燈曾一度全部熄滅。張維安家屬的代理律師拿出一組統計數據稱,當晚全村共損壞電腦1臺、電視機21臺、電話5部。 律師表示,死者家中的電話是北京市通信公司安裝的,從外部接入死者家中的電話線并未安裝避雷裝置。律師同時認為,雖然村頭架空電話裝置的電線桿上裝有避雷針,但其規格和安裝并不符合《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的要求。 通信公司:自然傷害屬不可抗力 北京通信公司的代理人否認了張維安的死與公司有任何直接的因果關系。該代理人表示,具有不可抗力的雷電傷人屬于自然災害,是無法克服避免的。該代理人稱,公司對電線桿的防雷設計標準適用的是行業設計規范,并不適用《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此外,按照要求,村民家中的電話線是無需再安裝避雷裝置的。 此案昨日并未宣判。(編輯:王彥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