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先生和同事花錢出國度假,結果狼狽不堪,由于不滿旅行社服務,他們拒絕核銷簽證,將旅行社投訴到北京市旅游局。
游客:參觀盧浮宮像做賊
昨天,42名游客代表趙先生說,他們是春節黃金周報名參加“港中旅國際旅行社”
組織的法意8晚10天旅游。2006年1月26日他們從北京乘飛機飛往巴黎,到達當天,巴黎氣溫達到零下四五攝氏度,接客的大巴卻四處漏風,他們被拉到郊區的一個旅館。游覽盧浮宮時,由于旅行社未請當地導游,40多人在盧浮宮廣場來回走了50多分鐘才進了盧浮宮,其中兩個人被工作人員當作黑導游被趕出宮外。“當時有許多外國人注視著我們,花錢出去的結果就像做賊。”
和領隊李女士交涉時發現,領隊是臺灣人,且沒有大陸的導游證。在接下來游覽其他景點時,中文導游和領隊把他們往景點一帶就離開了。
2006年2月4日回到北京,42人拒絕辦理銷簽手續,并把此事投訴到北京市旅游局。
旅行社:旅行過程中有瑕疵
港中旅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的羅紹軍講:“我們完全按照合同做,但旅行中確實有瑕疵,旅行社已向游客賠禮道歉。”合同是42個人所在單位的負責人張先生與旅行社簽的。參觀的事宜已經向他說清了,可能是他沒有轉述清楚,包括盧浮宮參觀的特殊規定。3星級賓館和餐廳都符合標準,合同中也沒說必須有中文導游講解。領隊李女士是旅行社從臺灣聘請的,她有臺灣的導游證就足夠了,根本不需要有大陸的導游證。這次旅行的問題主要是旅行大巴沒暖氣和旅行過程中領隊沒有跟隨游客到景點參觀。“旅行社絕不會推卸責任,但游客不應因向旅行社要賠償不做銷簽手續,這不符合合同約定,對旅行社和個人再次辦理簽證也有麻煩。”羅先生強調。
記者在合同中確實沒有找到導游的相關規定,賓館只說是3星級,就餐只在酒店早餐、中式或當地午餐。
旅游局:先銷簽才能受理投訴
北京市旅游局工作人員費先生表示:這些人必須辦完銷簽合同與旅行社履行完協議,旅游局才能受理投訴。
相關鏈接:銷簽是指獲得某國簽證,在該國旅行歸國后再到該國駐華使領館登記核銷,表示未在該國逾期滯留。(編輯:王彥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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