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盈利應上繳國家財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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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14日 14:39 中國消費網 | |||||||||
中國國有企業長期以來不向國家分配紅利的做法引起了世界銀行的關注。日前,世界銀行在新發布的一份分析報告中建議:中國國有企業的紅利和社會化收入應該上繳給財政部。 世界銀行指出,2005年上半年,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的中央國有企業獲得了2900億元的凈利潤,2004年全年的凈利潤為4000億元。2003年,包括省級和市級企業在內的所有非金融類國有企業的利潤總額達到了7590億元。部分公開上市的國有企業
世界銀行指出,國有企業的內部資金配置沒有受到像由金融部門所供的資金那樣嚴格的審核,這將導致資金配置的效率下降,用于過度投資,使得經濟過熱的可能性增大;同時,國家已承擔了國有企業的大部分重組成本,如學校、醫院等社會責任,以及職工失業補貼和退休金。這些社會負擔的剝離正是國有企業利潤水平不斷提高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國家有理由收回這些成本。 國有企業的紅利是應該上繳給財政部,還是由國資委將其作為“國有資產經營預算”的一部分自行管理?世界銀行認為,在原則上,國有企業的利潤和改制收入都是公共財政收入,如何處置應該受制于預算程序和全國人大批準。 中國目前面臨著巨大挑戰,需要重新調整公共支出重點,以改善關鍵性的服務。例如,如果國有企業50%的利潤(據估計占2004年GDP的6.5%)納入財政預算,就能使支付對教育和醫療衛生的支出增加85%。 在經合組織國家,不論什么機構擔任國有股東的代表,一般做法都要求將國有企業的紅利轉給財政部門用于公共支出。因此,無論從理論上還是從國際最佳做法來看,盡管國資委是國有股東的代表機構,但國有企業的紅利和社會化收入應該上繳給財政部。 世界銀行表示,無論對分紅采取何種做法,國資委的預算和資金都應該像任何其他財政資金一樣接受全國人大的審核監督。 (編輯:盛秀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