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消費 > 正文
 

北京盛峰海鮮餐廳46元紅酒開瓶被索200元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13日 09:35 中國消費網

  ■調查:京城酒店普遍有類似規定 ■律師:建議立法禁止開瓶費

  讀者李先生日前致電本報稱,他自帶了一瓶46元的紅酒在盛峰海鮮餐廳請好友吃飯,讓服務員把酒打開,服務員卻索要“開瓶費”200元。對此,該餐廳工作人員稱,如果消費者在被告知“自帶酒水收取開瓶費”的情況下仍自帶酒水消費,那么,收取“開瓶費”就是合理的。

   顧客:“開瓶費”高得太離譜

  李先生告訴記者,為節省點酒錢,他花46元買了瓶紅酒帶到盛峰海鮮餐廳參加聚會,沒想到“開瓶費”竟需200元,聚會的好興致一下子就沒了。李先生說,當時覺得很尷尬。

  隨后,記者致電盛峰海鮮餐廳,該店工作人員解釋說,京城餐廳多數都收取“開瓶費”,此事并不稀奇。記者問:“46元的紅酒要收取200元‘開瓶費’有依據嗎?”該工作人員稱,店方有自己的經營之道,具體收費標準不便透露。

  調查:“開瓶費”五花八門

  昨日,記者以顧客的身份分別致電京城數家酒店。記者了解到,多數酒店允許顧客自帶酒水,但都要索取“開瓶費”。王府飯店中餐廳的工作人員表示,如自帶酒水,國產

葡萄酒的“開瓶費”需150元,進口葡萄酒需260元,而茅臺等名酒則需300元。像金百萬這樣的中檔飯店,自帶酒水的“開瓶費”直接與顧客就餐總額掛鉤。金百萬五棵松分店的工作人員表示,該店顧客如自帶酒水,“開瓶費”為顧客餐飲費總額的10%。

  另外,有的飯店的“開瓶費”與該店同檔酒水價格掛鉤,一般為該店同檔酒水價格的20%左右。當然,也有酒店明令禁止自帶酒水,香格里拉飯店便是其中之一。

  律師:應禁止這種強制服務

  北京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主任邱寶昌表示,酒店索取高價“開瓶費”屬于強制服務行為,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邱寶昌說,消費者有自主選擇權,有權利自帶酒水就餐,酒店索取高價“開瓶費”有強制性質,對消費者有失公平,建議出臺法規禁止此類現象蔓延。

  (編輯:譚捷)


愛問(iAsk.com)


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權所有